20日,记者采访边峰律师时得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已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到曲乐恒手中。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将在6月8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边峰告曲乐恒以及曲明书侵犯名誉权一案。 谈到为何起诉曲家父子,边峰的律师说:“被告毫无根据地向新闻媒体散布原告是黑社会人物,这是严重的诽谤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原告的人格尊严。事实上,原告在丽子酒吧遇见曲乐恒,纯属巧合;在汪宾乡请张玉宁和曲乐恒吃饭,只是朋友聚会;车祸发生时,原告及时拨打120,不存在置曲乐恒于不顾。被告称“车祸事件”是张玉宁勾结黑社会有预谋的制造,纯属无稽之谈。考虑到被告的现状,原告曾表示只要赔礼道歉,其它可以不纠。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一起码的合理要求也遭到被告拒绝。事态发展至此,原告只能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案,派精干的法官负责审理此案,并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6月8日上午9时将正式审理此案。边峰律师接着说,曲家父子口口声声说不怕打官司,5月19日,他们对四川某媒体说:他不准备为这个案件专门准备材料,也不打算聘请律师,甚至不会亲自回沈阳参加庭审。对这样重大的案件,曲乐恒采取如此的态度,只能说明两种情况:一是他确实有充分的证据;二是他根本无法准备。但如果他有充分证据的话,司法机关早就对边峰采取强制措施了,法院也无需开庭审理此案,名誉侵权也就不存在。事实将证明,只可能是后面一种情况。 记者还就此事采访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某法官。该法官认为,从目前媒体报道的文章看,曲家父子说了许多不慎重的话,他们也没能拿出有力的证据,这对他们极为不利。对于开庭后的结果,该法官说,如果曲家父子不能向法庭提供确实的证据,而只是凭推测和怀疑,那么,他们将可能败诉。作为上级法院的法官,他不便对此案发表过多看法。虎啸
(体育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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