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如果边峰真的要起诉我们,我们也早该收到传票了。”曲乐恒日前对记者提出这样的怀疑。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曲乐恒说:“边峰起诉我的消息已传出20多天了,如果他真去了法院,法院肯定会依此程序办理,可目前,沈阳没有哪个法院向我发来起诉书的副本,我很怀疑边峰只是利用媒体炒作一下,而根本没有想去法院。” 曲乐恒的父亲曲明书说,“边峰告我们,我们认为是件好事,有助于把事情弄清楚。我们等着开庭的这一天,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准备答辩状,到法庭上一切都能说清楚。”曲乐恒还表示:“我敢用测谎仪,边峰、张玉宁敢用吗?我推测边峰根本不敢去法院,更别提当庭指证了。”(特约记者清水)
(东方体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