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正在沈阳医科大学接受治疗的曲乐恒就车祸事件对张玉宁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已经开始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核以决定是否立案。 据曲乐恒的律师介绍,世界杯十强赛开始前,沈阳市交通警察支队解除了对张玉宁的取保候审,并告知曲乐恒不再追究张玉宁的刑事责任。之前,在2000年12月29日,沈阳市东陵区检察院也做出了对张玉宁交通肇事案撤案建议的处理。在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都不予追究张玉宁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曲乐恒选择了刑事自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曲乐恒提起刑事自诉正是依据此条款。 曲乐恒的律师表示,曲乐恒和张玉宁从来没有进行过庭外和解。现在已有证人愿意出庭作证,案件也有了充分证据,作为案件的代理律师他非常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 (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