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北京电昨天,记者拨通了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曲乐恒代理律师的电话,他告诉记者:今年7月中旬,世界杯十强赛开始前,沈阳市交通警察支队解除了对张玉宁的取保候审,并告知曲乐恒不再追究张玉宁的刑事责任。之前,在2000年12月29日,沈阳市东陵区检察院也作出了对张玉宁交通肇事案撤案建议的处理。在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都不予追究张玉宁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曲乐恒选择了刑事自诉。 曲乐恒的律师告诉记者,曲乐恒和张玉宁从来没有进行过庭外和解。当记者问到那个终于肯出面为曲乐恒作证的证人时,律师说:“出于对证人和案子的保护,我只能告诉你这是个有资格作证的人。”然后,该律师认为他们已经取得了充分的证据。不过,他告诉记者,因为法院在立案之前会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核,至于法院是否认为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充足还不太清楚。 之后,记者采访了一个与此案没有任何关系的律师,他说,此案如果张玉宁败诉的话,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他将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每日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