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外公布了对“假B事件”的处罚决定,长春亚泰队升入甲A的资格被取消,四川绵阳队被勒令降级。此外,浙江绿城、成都五牛、江苏舜天以及57名球员4名教练员也被纪律委员会认定为“严重违背体育公平竞争精神”,并因此受到严厉处罚。但这个应被铭记在中国足球史册的处罚决定,这个被中国足协称为“乱世须用重典,矫枉难免过正”的处罚一经公布便被众多球迷和业内人士纷纷议论,“受伤”最重的绵羊俱乐部和一些被处罚的球员表示要通过法律讨公道。日前,记者就此次处罚采访了足坛三位名记。 《足球之夜》主持人刘建宏: ■这次打假选错了方向 听到中国足协关于甲B的处罚决定,在第一时间里,只能用“震惊”来形容我当时的心情。 我可以体谅在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中国足协一定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几天,肯定有形形色色的各路人马频繁出入于中国足协,甚至是国家体育总局,他们带来的是各方的人情,当然也是来自各方的压力。正是在这样的压力之下,中国足协不得不避重就轻地找出个“绵羊”以及若干无权无势的球员承担一切罪责。我认为,这次打假行动,足协虽然出击了,却选错了方向。那些被连累在内的球员绝对不会善罢甘休,毕竟对于吃青春饭的球员来说,停赛一年的损失,无异于一个正常人被判了10年牢狱之刑。 ■处罚决定还应补充一点 不夸张地说,中国足球已经到了失控的边缘,不能再有一点闪失,足协的打假措施应该既准又狠,但这次的打假行动却大失水准。舆论哗然自在情理之中,原本想快刀斩乱麻,但刀子明显钝了点。 在中国足球被种种江湖恩怨羁绊住了手脚以后,怎么样尽快解脱才是最现实也是最可行的想法。仅仅依靠行政处罚是远远不够的,没有司法介入,就很难触及事物的本质,只有有人为此进了大狱,才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才能从根本上起到打假球的作用。 最后,我想足协的处罚决定应该补充一点:欢迎被处罚的球员和俱乐部积极提供打假线索或证据,凡提供线索、证据一经证实真实可靠即可赦免这些球员和俱乐部。 《北京足球》主编董路: ■司法介入不现实 这次处罚单就结果而言,肯定比“沈渝疑案”、“隋波事件”的不了了之强多了,因为毕竟处理了。但这是人治而非法治,如此重要的处罚文件中,竟然没有说明处罚依据,仅仅几条处罚结果,也显得太不严肃了。足协成立也有几十年了,在法制建设这条路上,确实还有太长一段路要走。 ■在欧洲发生这事足协主席要辞职 可是,指望司法介入目前也不太现实,一是因为目前的造假很隐蔽,很难找到证据,而且多为现金交易,如果司法介入了,仍然找不到证据,仍然是不了了之,那么对中国足球的打假事业会很不利;二是因为我国如今有关这方面的法律条文几乎是空白,很不完善,司法无从下手,也就很难谈什么介入了。 打假要从足协内部抓起,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不要等出了事再仓促出台个什么处罚决定。其实,这么多年来,都有比赛被怀疑是假球,但面对日益高涨的打假呼声,足协却没做多少实质工作,如果在欧洲出了大丑闻,足协主席就该辞职,而我们足协处罚这个,指责那个,却对自己连句自责的话都没有,也不见有哪位足协官员为此负责,对被深恶痛绝的黑哨更是打击乏力。 ■不能宁可错杀不可漏掉 处罚球员要分清好坏,不能一勺烩,不能宁可错杀不可漏掉。狗头铡落下来,61名球员一刀切,这里面就没有一个好人?这一刀下去,砍翻了61人还则罢了,足协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不说你61人打假球,也不罚你终身停赛,就停你一年不准转会,也不准上场,让你生不如死地活着。 亚泰一位球员曾给我打来电话说:“我没拿谁一分钱,也没给谁一分钱,教练让我上场,我就上场踢,除此什么都没做,但现在却遭到处罚,心不甘。球可以不踢,清白之身不能丢。” 《青年体育报》总编毕熙东: ■处罚队员是“引蛇出洞” 不可否认,这次足协动手手段运用得巧妙。巧妙之一是没有处罚财大气粗的俱乐部,而是处罚球员,因为俱乐部多与地方政府联系不浅,一旦处罚俱乐部会引发地方政府的不满,处罚球员,再由俱乐部给以安抚,则可少去许多麻烦。巧妙之二是,处罚队员引“蛇”出洞。让那些被处罚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站出来,揭出比赛幕后的黑手。一旦掌握了确凿证据,足协就可以对涉假俱乐部予以重罚。 ■这次处罚有4个不严谨之处 当然,这次处罚不严谨之处也不少。首先是只抓了小鬼没打到判官,虽然希望小鬼能把判官供出来,但能否如愿还很难说。其次是,15个队如何打联赛,每一轮都有一个队轮空,这无疑又给作假球提供了土壤。第三是对裁判问题仍然没有说法,扫黑与打假是中国足球目前同等重要的大事,某种程度上说,扫黑比打假还重要。但中国足协却没有一个专门针对裁判的文件规定,从来没有对媒体和社会各界反映出来的黑哨问题进行过查处,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第四是,对球员的处罚面积过大,做假球不是每个球员都能知道的,往往是只有几个球员、教练员知道并进行操作。 ■司法应该无处不在 绵阳俱乐部表示,等中国足协的处罚文件一到手就要上诉,一些被处罚球员也表示要讨说法,这是好事。如今国足冲击世界杯成功,中国足球已到了进行一次大手术的时候了。做这个手术要双管齐下,中国足球内部要整顿,该完善的完善,该出台的出台;司法介入已刻不容缓,通过司法机关查找证据,即使查不到证据也可起到震慑作用,让作假者明白作假球也是犯罪,也会坐大牢。司法应该无处不在,足球也不例外,中国足球不能再对其黑暗处遮遮掩掩。 再有就是,奥林匹克发生丑闻,奥委会要对天下人有个交代,那么中国足球发生丑闻,足协岂不更该对国人有个交代!文/舒文 这个说法如何讨? 有俱乐部和一些球员表示要用法律手段向中国足协讨个说法,那么这个说法能讨到吗?有律师指出,法律界有一个说法叫做“疑罪从无”,即就算大家都认可、都知道某人犯了法,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定这个人罪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小的。就算是行政处罚,也是要讲求证据的。如果足协真的觉得这几场球是假球,那么需要证据,才能对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如果足协没有证据,则可能败诉。但也有律师认为,法院可能不会受理。因为足协是民间团体,不是行政部门,行政诉讼很牵强。如果进行民事诉讼又很难找到相应法律条文,如果说是违犯《劳动法》,足协与球员又没发生劳动关系。 法院能否受理?让我们拭目以待。 (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