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打假形势显然需要战略定位,我以为,“假打”与“打假”已经进入暧昧的相持阶段,面对假球的偷袭和非礼,我们既不能妄自菲薄哀叹“亡球论”,亦不可盲目乐观鼓吹“速胜论”。 这是一场暂时不知道正义何时能战胜邪恶的持久战。———题记
时势造英雄 不打白不打!
上面的引语,是我在创作长篇小说《假球》时,一笔一划写下的“题记”。这是我关于“假球”的世界观和“打假”的价值观,是使我无法游离其外的观察“假球”及其议论“打假”的思想坐标和理论指南。
有句古语说得好:“足寒伤心,民怨伤国”。假球暴殓天物,人神共怒,不打无以维护公义,无以球事昌明。阎世铎的“灭鼠行动”,尽管类似于对“假球”发动了一次不够完美的“外科手术”式的战术打击,但这是中国足球抗“日”战争中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次行动在舆论中的毁誉参半,进一步证明了“打假”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同时也进一步燃起了人们渴望遏制并击败假球的新的信心。我曾说过,“口中谈兵不如手上有兵”,球迷和媒体“有口无兵”,你不寄望于兵权在握的足协去“打假”,还能去倚仗谁呢?……“司法介入”宛如望梅止渴,纠缠其中临渊羡鱼,不如抛弃幻想退而结网。
中国足协在中国队势如破竹的“世界杯突击战”还没有彻底鸣金收兵的时候,被迫“两线作战”,对国内联赛中的“假球集团”打响了真枪实弹的第一枪。在这场强度不低的冲突中,我首先看到的是,隔在国家队和甲之间的险峻的甲高地,恰好在这段时间里不再是甲的天堑屏障,反倒变成了阎内阁打假的跳板和桥头堡。可能正是这个特殊的原因,方才成全了阎内阁放手开战的义举。我很难想象,假如没有“冲击世界杯成功”的强势资本,假如将“亚泰”换成“辽宁”,将“五牛”换成“全兴”,将“绿城”、“舜天”换成“上海”、“重庆”,而“绵阳”如果是“青岛”的话,阎内阁还敢对之翻脸摊牌吗?还敢将其大义凛然地捏弄于股掌之中吗?
不,他们不敢,他们也不能,因为这不仅超出了个阎世铎的胆气和计谋加在一起所能够达到的能量,也超出了中国“体育总督”所管辖的势力范围。因此,我理解中国足协眼下所做的武断粗暴的一切,理解他们敲山震虎的用心和苦心,理解他们形如农村包围城市的“秋收起义”,也理解他们色厉内荏地付出的极大的努力。
我的思维方式告诉我,在现今条件下的中国足坛,所有货真价实的胜利都只是“时势造英雄”,所谓“英雄造时势”一概是无知而且无聊的假象和梦呓,中国队打遍“亚”无敌手一举冲进世界杯是这样,阎内阁痛击“假”违纪者开始冲击“道德世界杯”也是这样。
阎内阁的幸运之处在于,国家队不是依赖于甲组建的,里面没有来自甲的教练和兵员,“假五鼠”不过是足球边疆的散兵游勇,殷铁生、余东风、商瑞华、刘长泰是过气的不入流的教头,谭恩德、李红政、彭晓方、李斌、邢锐、张庆华、郑东七……是过期的无足轻重的资源,吉林没有薄熙来,江浙本就是足球弱势部落,四川有个全兴就足够了——对这帮势单力薄的叛乱师团和异端喽罗,对这窝破烂废物,打就打了,扔就扔了,谁能把足协怎么样?何况,“捉拿假,为世界杯祭旗”,正值民心所向之时。
阎内阁蒙面“灭鼠”的勇气和运气,一大半来源于此。
打狗看主人 岂敢杀无赦?
阎世铎针对国家队战时军纪而吼出的“斩立决,杀无赦”,被许多人牵强地引用到形容阎内阁“打假”的举动上,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混淆了公众的视听。
说得极端一点,中国足球实际上并不属于中国足协,在其中大概只有国家队可以算作足协的“自留地”。足协在国家队这里想说什么想做什么,有充分的自主权和自由度,但当它面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特别是甲的豪门俱乐部时,其角色酷似“宠物寄养所”的管理人员。管好了,是它份内义务和职责,管不好,是它无能或混蛋。它看管的一群小狗,大多都有惹不起的强权主人,即使哪只小狗触犯了寄养所的戒律,打狗是要看主人的,当面骂几句都很忌惮,何谈动手教训,甚至“斩杀”?
在《假球备忘录》中我曾指出:假球之伤风败俗,是深层次社会矛盾的一种泄露,也折射出文化积淀的某些糟粕。中国的假球甚嚣“球”上,是当今中国社会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思潮的产物,足球只不过是一个鬼魂附身的载体罢了。在足球圈打假扫黑,其责任之如牛负重,其难度之蚁臂撼山,决不是貌似辽阔的足球场能够接纳和消化得了的。
中国幅员辽阔,省市众多,地域文化和区域经济千差万别参差不齐。体育竞技尤其是足球对抗,成为地区尊严和城市名誉的重大表现形式,一个省市的综合实力,包括它的精神意志和民众情绪,乃至投资环境和官员政绩,一古脑地拥挤到足球场中争奇斗妍、争凶斗狠,我们可以想象,球队所承受压力的相当一部分不在球场内和体育范畴,而来自球场外和社会上。
某些握有球队生杀大权的人,使手中豢养的足球队承担着古里古怪的与长官和城池共兴亡的战略使命。在联赛的一些特定时期(例如事关夺冠、升级或保级的关口),战略成败峥嵘起伏,天堂与地狱犬牙交错,有些人为达目的利令智昏,铤而走险,不择手段地追逐和维护并非公平竞赛取得的赛场目标,以及赛场之外欺世盗名更为广泛的其它利益。在这种时候,用金钱或者其它有效手段收买和贿赂能够影响比赛结果使之对自己有利的人,变得十分必要和在所难免。
这是不是一种赤裸裸的腐败行为,因了可爱的足球,回答起来不是避重就轻就是强词夺理。行贿者“救场如救火”,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心安理得,认为投资获得回报天经地义,“兵不厌诈”本来就是一种兵法和真理。受贿者的情况也许尴尬一些,哪怕一个傻子也明白,收了别人的钱财和好处,出卖的是自己的良心道德和父老乡亲,是非曲直,妇孺皆知。麻烦的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此理自古难改。
由此,二者各取所需一拍即合,置联赛纪律、体育道德、人间公理以及国法行规于脑后,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此想来,假球之于中国足球,何奇之有?
再想下去,假球之于中国足协,岂敢有“斩立决,杀无赦”之举?……通俗地说,“急功”,乃急于求成的急躁心理,“近利”,则是一切向钱看的贪财图利的风气。急功近利而滋生假球,显见是社会性的道德堕落和行为腐化,指望区区阎内阁通过与甲蟊贼的某一场搏斗而能力挽狂澜,同指望中国队年夺取世界杯冠军一样荒诞不经。
很多足球媒体和评论员纸上谈兵,抱怨足协“心慈手软”,“举不坚,没胆量”,“只剁了屁股没有砍头”,怂恿足协打得“再狠点,再准点,再深点”,有一些直接叫嚣将“亚泰、五牛、绿城、舜天统统降入乙级”的书生意气的言论,铺满了媒体的要闻版面和黄金时间。我想质疑的是,这些激进狂热的意见本身,不恰恰也是一种“急功近利”的表现吗?
我以为,在某种意义上,激进的“速胜论”比麻木的“亡球论”还要有害,一味鼓动大跃进式的冒进主义,或者以嫉恶如仇的样子攻击足协“杀得太少”,实乃清谈误球。在抗击“假球”的战斗中,高估阎内阁的能量和战力,等于让一只小型猎犬去围剿凶禽猛兽,等于自投虎口逞能送死,后果不堪设想。
势必有损 损阴以益阳
从前的中国足协对“假球”一筹莫展,显得优柔寡断和刻舟求剑,其情其景是打假真相的真实写照,在有些情况下,不一定是他们“不想为”,而实在是“不能为”,所以就成了“不作为”。至于怀疑足协衙门似海,而且监守自盗,而且庸医杀人,而且可能与“假球”猫鼠同眠,那都是在这把大伞下的另一些局部话题和议题了。
阎世铎的出现,带有浓烈的“精英官僚”的色彩和锐气,处处散发着鹰派“改革者”的霸气和犀利。此公接二连三地否定和改变了中国足球的一系列陋习和惯例,显得内心十分强大,言行举止颇有点文武双全的味道。
选择在“·”发布打假宣言,是阎世铎有意推后到这一天,为了能最大限度地借助国家队的威力为自己撑腰打气的结果。他的战斗准备在此前的几天已基本上就绪,并敲定了核心的方案细节,对可能出现的最坏反应他也反复进行了衡量。宣战时,他摘抄《红楼梦》和孙中山的名句语录渲染气氛,一方面显示了他的文学爱好,增加了艺术感染力,另一方面也显露出他“决斗”前的紧张和不安。他异常明白自己在干什么,明白这次行动的优劣所在。他费尽心思琢磨的,是怎样打得更坚决更利索。他对他的同僚说,这次打假,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失败。
显而易见,我们明显感觉到了强硬的阎内阁与以往任何一届足协班子在文化修养和政治韬略上的差异,这种新变化需要以新的眼光给予新的评价。
“支甲”决不会是一个传统的足球专家所能接受和炮制的创意,就像一个中规中矩的工匠决不会创造和同意“维纳斯”那类的“残缺美”,但是,阎世铎迥然不同,他“钦差大臣”的身份和刚直不阿的个性,促使他敢于构思和正视“奇数甲”这类的“意外”,敢于反其道而为之。支持阎内阁这样做的信念听起来很有历史感:“留下一块难看的伤疤,让世人回首往事时能够记住曾经发生的耻辱和痛苦”。
“矫枉难免过正”是阎世铎对悲剧美学的又一个体认:其一,对敌人阵地的轰炸难免伤及无辜平民,难免会招致激烈的反弹和报复,可是为此而投鼠忌器或害怕牺牲,正义的枪声便永远响不起来,俨如《孙子兵法》所曰:“势必有损,损阴以益阳。”;其二,宁可攻而死,不愿守而亡,既然与“假球”对抗注定是一场实力悬殊难以预料胜期的战役,“不人道”的游击战总比有理智的“不抵抗”更对得起历史赋予的使命和责任。
这种“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了给人看”的决策自然避免不了沉重的悲剧气息,“六十一个阶级兄弟”的灰暗命运自然会引发人们巨大的怜悯和不满。阎内阁被人指为“暴徒”和“凶手”,暴露了大众的两种世俗心态:一是人们崇拜强者,可是也同情弱者;二是任何不愁吃穿的人都具有“革命的虚伪性”。后者的特性中包含了显著的“叶公好龙”的因子——当足协顾忌“法理”而不敢对“假球”轻举妄动时,公众会群情激愤,会开牙怒骂这种低能懦弱的绥靖主义行为,而足协一旦斗胆突破“法理”栅栏,有了些许大刀阔斧的动作,公众又会分外计较鸡蛋里的骨头数量和成色,拍砖的力道和分贝丝毫不亚于当初的求战呼吁和督促。
打假之难,之所以左右为难,之所以前怕狼后怕虎,压力不光是强悍凶恶的对手造成的,也是喜怒无常的观众施加的。公正地说,打假者每每如履薄冰举步维艰,“大话假球”的各方面都有相当大的责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世间的许多事都是这样,想捉老鼠的人,到头来往往自个活似风箱里两头受气的老鼠。
硬上弓 行大礼不辞小让
足协“10·16”罚单一下,“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我在接受一家电视台采访时预言说,几天之内,足协将为此遭受猛烈的攻击和谩骂,而最尖刻的批评肯定将首先来自学术界和法律界。
果然,先是社会学教授“惊讶于足协的这种鲁莽的粗糙的举动”,指责其“滥杀无辜”,“法律观念落后主流世界一百年以上”;随后有律师指出,法的精神是“谁处罚,谁举证”,强烈要求足协提供处罚的依据和证据;还有司法机关的人士教训足协说,开展“严打”,是“依法”进行“严打”,而绝不能“矫枉过正”;更有甚者,干脆将足协的“打假”呵斥为与“假球”一丘之貉的“假打”。
专家们这么一分析,百姓立时恍然大悟,舆论重新哗然,口诛笔伐的对象由“假球”变成了“打假”,足协这只“硕鼠”反遭人人喊打。阎内阁似乎捅了马蜂窝,颠簸于口水的惊涛骇浪之中,惹祸上身,千夫所指,局面呈拉锯状,形势急转直下。
在打击“假球”一事上,我一直抱有一个偏激的认识:足球原本就是个“不讲道理”的东西,“假球”更是个“不可理喻”的玩意儿,在中国足坛反假打假,如果谨小慎微、墨守陈规,按照有条有理、文质彬彬的教条公式出战,断无获胜的希望。假如寻常领域的专家学者对足球的了解很片面很有限,其迂腐高见一经广泛传播,便可能抱薪救火,适得其反,会从思想上和舆论上束缚打假者的手脚。基于此,我宁可赞成中国足协打假时有必要时不时“装聋做哑”,甚至有必要“鲁莽粗暴”,以此避开繁文缛节和诸多掣肘。
我坚信,对假球恶贼“以毒攻毒”是目前唯一可行的作战策略,阎内阁像佐罗似的“蒙面出击”,这步棋走得没错,开弓没有回头箭,尽可以“行大礼不辞小让”,把“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老庄学说留给书呆子们去引证探究。
我还认为,穆青老人四十年前撰写的《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的著名新闻作品,与今天阎内阁书写的“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的著名足球作品,在人性关爱的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治病救人”,都是“见义勇为”。我不同意有些人以“踢球是碗青春饭”为由,随意将“禁赛一年”的处罚夸张到“无异于判罚了十年刑期”的耸人听闻的说法。从技术角度比较,郝海东曾因违纪遭受亚足联“禁赛一年”,其情状难道可以同“十年牢狱”划等号吗?先不说郝海东的自强不息和因了受罚而幡然间“脱胎换骨”,只把球员的“职业寿命”和一般人的“职业寿命”做一科学客观的对比,“:”的结论也是站不住脚的。更何况,社会和市场对吃“青春饭”的人的各类补偿已决非常人可比,再额外要求法律对之变相予以特殊照顾,是不是有点太过奢侈和贪婪了?
我也不同意“足协处罚队员是为了引蛇出洞,逼迫那些受罚教练和球员狗咬狗,咬出幕后黑手,以便获得确凿证据,对涉假俱乐部进一步予以重罚”的玄妙看法。诚如是,足协成什么了?成了作协了?发布处罚通知成了发表侦探小说了?……不言而喻,这种判断流于天真浪漫。众所周知,如果执法机构把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及关乎受罚人名誉和生计的“处罚”,作为鱼饵和圈套来使用,无异于杀鸡取卵或“食子救妻”,不仅在行政道德上是极不严肃的,而且彻头彻尾地亵渎了法律精神,等同于知法犯法和草菅人命。
我想,阎内阁不至于飞扬跋扈到如此愚蠢卑鄙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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