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米伦已经身披国安战袍上场效力,但这桩转会纠纷并未平息。力帆俱乐部表示绝不放弃,铁心上诉;经纪人刘奕则咬定自己并无违规之处,双方的态度聚焦在仲裁机关中国足协,此事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
城市不能蒙羞
“我们绝不可能放弃对此事的追究”,力帆的石雪清表达了俱乐部的态度。他认为,国安最终以肯定高于力帆的价格抢走米伦,这不仅是某家俱乐部的损失,也是中国足球的损失。他再次提到去年由他参与解决的“悔婚风波”,实德的争取虽然最后没能使小王涛回到大连,但却直接导致中国足协在今年转会上出台了不准退牌的新规定,这说明他们现在对违规操作的追究同样是有意义的。
力帆一开始就声明不会追究国安的责任,但石雪清至今仍对国安某负责人称此事“没必要跟力帆打招呼”的说法感到遗憾,“年初的深圳足工会上俱乐部之间也举行了一个联席会,重点提到了这方面的问题,既然大家都已认可,那么国安的做法又算不算违规呢?”
更重要的在于经纪人的做法使一个城市为之蒙羞,这也是力帆至今不依不饶的最根本原因。石雪清认为,当初是重庆外事办向米伦发出了邀请函,并且通过重庆有关方面为其办理了落地签证的手续,这表明米伦是重庆这个城市邀请的客人,“但是在我们并没有拒绝他这个人的前提下,其他城市却未经沟通而接受了他”。石雪清还透露说,不久前他碰到申花副总经理瞿郁明,瞿表示还在力帆与米伦谈判时他便曾接到过经纪人刘奕的电话,问申花是否需要人,“这说明从一开始某些人就无视重庆的邀请和诚意。”据悉,重庆市有关方面日前已经向俱乐部明确表态,希望能在此事上有个说法,否则将使城市的形象受损。
焦点:是意向书还是协议
连日来,中国足协技术部成为“米伦案”漩涡的中心,力帆俱乐部两位工作人员像蹲点一般在北京等待足协的裁决,经纪人刘奕也一直在北京关注此事的进展。客观地说,此事追究下去的关键显然在于刘奕与力帆俱乐部最初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用。石雪清表示,在那份合同的第三款中写明:保(加利亚)方俱乐部代表米托夫授权刘奕为双方协议签字。“可是刘奕先在合同上签了字,后来又说自己没有委托书,甚至到现在反过来说那只是一份意向书,这不是胡说八道吗?我搞了这么多年足球,难道还不知道什么是意向书,什么是协议吗?”石雪清相当气愤。目前,力帆俱乐部也专门就此咨询了他们的法律顾问,得到的回答是“既然签了字就应该为签字负责”。石雪清反问记者:“如果是我跟你签,可能没有法律效用,因为你不是法人,可刘奕难道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身份在合同上签字?”在中国足协最新颁发的《经纪人管理办法》的第十五条第8款中有规定:经纪人不得有贿赂、欺诈或恶意串通的行为。力帆俱乐部认定,刘奕在米伦转会上的种种做法就明显带有欺诈的性质。
但刘奕却坚持认为,经纪人所从事的就是经济行为,待价而沽也是符合市场的做法,“他们可以说我在人情上、在做生意上没有从一而终,但绝不能说我是违规”。据刘奕透露,技术部此前已经驳回了力帆的仲裁请求,有关人士对此的说法是:“我们最多只能说经纪人太奸诈,但总不能定他一个‘奸诈罪’吧?”
中国足协是否受到干扰
虽然力帆追究行动的每一步都事先咨询其法律顾问,但力帆方面同样坦言,这样做不过是为了使自己的行为更具有法律上的依据,而按照惯例,他们只能向中国足协提出仲裁请求。这意味着,“米伦案”的结果将完全取决于中国足协的态度。
据刘奕介绍,米伦“改嫁”不久,他便给力帆有关人士去过电话进行解释,因为他不愿意因此失去重庆足球这个在地域上最为亲近的“大本营”,但他很快发现,俱乐部把他的举动看作是“心虚”的表现,甚至在媒体上称“刘奕已经软了下来”。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放弃努力,连电话也干脆不打了,专心等待中国足协的裁决。可是近日他不知从哪里听说,力帆又准备改动合同原件再次上诉。那份刘奕签了字的合同共有两页,力帆准备改动的自然是没有签名的一页。原合同已经送呈足协技术部阅过,如何改动后再送,这本身就是一个疑问,但这个疑问凸现出来的,也许正是中国足协这个仲裁机关,并不具有不容置疑的公信力。
力帆俱乐部对此说法给予了坚决否认,石雪清的态度于坚决中同样不乏顾虑:“刘奕做了多年经纪人,跟圈内某些人的关系非同一般,所以我们也知道这件事处理起来会遇到一定的麻烦,但我坚信真理最终将战胜谬误。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公,我们一定会追究在当中扮演了不光彩角色的人的责任。也正因为我们对复杂程度有所估计,我才给阎主席写了亲笔信,并且直接在电话中有过沟通,其目的就在于让足协领导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排除干扰。”
看起来,这件事不知道还会碰撞出多少让人感兴趣的话题来。
(足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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