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连实德球员王峰转会绵阳一案,在拖了半年之久终于有了结果。中国足协最终裁决王峰的转会费为109万元,并责令四川绵阳足球俱乐部在接到裁决书后10日内必须交纳转会费。但经费不足的绵足俱乐部反应十分强烈,并表示将向足协提出上诉。 绵足总经理胥锦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他们已于上周四接到了中国足协的裁决书。但由于他当时随队伍到天津参加联赛,他还没有看到裁决书的正式文本。胥锦浩表示,他已经接到王峰的电话,王峰也在询问该何时到绵足俱乐部报到。不过,胥锦浩认为,俱乐部在此事上应该暂缓表态。他说:“足协虽然表明这是最终判决,但这对绵足并不公平,他们知道绵足现在的处境,他们这样做无疑是落井下石。现在我们对此不作任何评价,一切等到回到绵阳后再说。至于是否让王峰到球队报到和什么时候报到的问题,将由我向董事长马敬洪汇报,并通过董事会研究决定后再说。俱乐部将对此判决保留申诉的权利。” 当记者采访当事人王峰时,他表示,这件事对他自己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毕竟自己渴望踢球。但到目前为止,双方俱乐部还没有办理完手续,他自己也不能高兴得太早了。对于这件“马拉松纠纷”,王峰说他至今还心有余悸。另外,王峰认为由于长时间的训练不够系统,自己的状态还没能完全恢复,就算去了绵阳队恐怕也不能马上投入比赛。蓉声 (体育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