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仔/文
在足球比赛中,貌似公平的红黄牌制度其实是最不公平的。比如联赛第一轮,A队主力球员甲在对B队的比赛中恶性犯规,故意踢断了对手乙的腿,被当即场驱逐出场,事后还被追加停赛及罚款,但是得利的是A队联赛第二轮的对手C队。B队并不能得到任何补尝,这是红黄牌制度发明以来一直没有解决的根本问题。
这个问题反过来说,假如C队预感到B队的队员乙将在联赛第二轮对本队构成威胁,于是在第一轮之前用重金贿赂了A队的队员甲,让他故意踢断乙的腿,结果C队的阴谋将轻而易举地得逞。固然,根据国际足联的规则,我们现在还不能找到比红黄牌更有效的对策来杜绝此类丑恶现象,但是在足球比赛的其它方面,比如出现了11:2的大比分,仅仅出示一张黄牌扣6分、罚款20万又有什么意义呢?耐人寻味的是,假球出来时,人们尚且保持克制,但足协的处罚决定出来时,舆论大哗!一只巴掌拍不响,天底下哪里有单方面打得起来的假球?既然中国足协敢认定绵阳队消极比赛,自然就是认定它打了假球。何况去年在“渝沈之战”余波未尽之际,足协已经宣布过,今后不再使用“消极比赛”这个概念,出尔反尔又是为的哪般?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足协在处理这桩假球案里雷声大、雨点小,板子举得高、落得轻,既没打痛,也没打正,抓了妓女放了嫖客。绵阳队公然假打,得红牌(取消注册资格)也不为过,降级处理改打乙级都算轻的。但是,这依然解决不了五牛队打假球的证据确认问题,它依然可以得便宜还卖乖,大大方方“冲A成功”,谁又能说它半个不字?小心告你诽谤!
中国足球面临的问题不是打假的力度与量刑轻重的问题,也不是掏红牌还是黄牌更合理的问题,而是以联赛为本还是以世界杯为本的问题。如果不是豪赌世界杯、暂停升降组,这场阳光下的罪恶就不敢来得如此公开大胆、肆无忌惮。现在我们已经看见了,冲击世界杯的成功丝毫也掩盖不了联赛假打的恶心,如同A队球员甲的红牌解决不了C队的间接受益一样,中国足协受到考验的不是惩罚力度而是工作方式。可惜,与“渝沈之战”一样,这次它照例又交了白卷。
(体育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