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4名年轻球员酒后滋事,闹出了人命案,这使中国足球看上去更加龌龊了。好在从近日媒体的报道分析,俱乐部、足协和当地司法机关都在积极、公正地处理这个恶性案件,杀人者不太可能逍遥法外。 有意思的是据有关媒体报道,一位金德俱乐部的人士表示“如果只是打人的话,事情可能还好办些,出些医药费可能就解决了。但现在出了人命,就不好解决了”。言外之意就是这四个“足球恶少”最大的错误不是目无法纪、出手行凶,而只是出手重了点。假如四人只把苦主打伤或打残,事情就“好办些”,“出些医药费可能就解决了”。可以说这种市侩的论调比球员行凶的事实更让人心寒。 我感兴趣的另外一个“小细节”是据采访此事的当地记者了解,“死者家境贫寒,其兄是一下岗工人,因生活困顿,才在街头摆了一个烧烤摊。”大城市的居民都知道,露天烧烤是被严令禁止的,因为烟尘会污染环境。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对于那些大城市中的没有足够生存技能和生意本金的下岗工人,除了摆烧烤摊等“不入流”的职业,你还能让他们去干什么?总不能逼着他们去偷去抢吧?也仿佛是在看过去的小说,贫苦人只能做小生意谋生,有钱的恶少酒后砸摊子、伤人命,如果不是司法机关带来的公正,我便会恍惚地感觉坠入了过去阶级严重分化的噩梦。 与这起杀人案件有关的四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主凶,也有帮凶。在案件发生后,俱乐部宣布必将其开除,足协也郑重谴责表态。可我总觉得,四名凶手又何尝不是“金钱足球”的“受害者”。在职业化的幌子下,他们在几年后本可以轻松地赚到大笔的钞票,可以日进斗金,可以上通显贵,正是“金钱足球”带来的这种近在眼前的诱惑使他们目空一切、出手行凶。那么,谁应该对这种“金钱足球”的毁人体制负责呢?谁来救救孩子、救救青年、救救中国足球? 我的最后一个疑问是假如杀人者是身价几百万元的大腕,事情会不会发生戏剧性的变化。要知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毕竟是一种理想的境界。金德二线队的四名球员还不是大腕,还不具备巨额的家产和丰满的权势,假如他们具有了这些法宝,在巧嘴律师的帮助下,事情会不会变成酒后误伤甚至是正当防卫?我想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就像一千万元能买到的东西比十万元能买到的东西多一样准确。 (搜狐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