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足球“黑哨”事件,原指望由19日晚的央视《新闻调查》节目,对“黑名单”的公布,拉开光明的序幕。但经过了整整一天的等待后,所谓名单未能露面,其原因主要是缺乏证据。其实,对于《新闻调查》是否能够顺利播出,几天来一直众说纷纭。在传出“55小时之内披露黑哨名单”的消息后,记者也曾辗转听到中国足协有关人士的言论:纯粹假消息,本无黑名单,所谓名单也不一定是真正的名单,名单又不是证据,因此55小时之内也不会被公布。由此可见,中国足协早已对《新闻调查》的撤单很有把握。另外,浙江省体育局局长陈培德认为,这与足协19日召开的裁判会议有关,这也是给涉黑裁判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而宋卫平似乎对此事早有预感,连夜开会,并声称已经做好了第二手准备。也正是19日下午一点半,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在北京中国大饭店召开状告足协的信息通报会。本月7日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在诉讼时效即将到期的前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协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中国足协的“足纪字(2001)14号处理决定”中对亚泰足球俱乐部的全部处罚,恢复长春亚泰队的甲A资格,并赔偿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300万元人民币经济损失。亚泰俱乐部的代理律师周卫平认为,中国足协的性质不仅是社团法人,同时也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其实施的管理行为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他引用国际足联章程和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条例,认为中国足协章程中有关足球争议不能提交法院解决的规定是非法和无效的,并更直接地道出这是中国足协对国际足联章程断章取义的一种行为。由于俱乐部不服足协处罚是“民”与“官”之间的纠纷,是不平等主体的纠纷,不能通过调解和仲裁解决,必须提起行政诉讼。对于亚泰俱乐部要求赔偿的损失300万是如何计算的,周律师这样解释:“这次处罚对于亚泰俱乐部的损失是非常大的,估算一下大约有一千多万。这里有名誉的损失,有球员投入的损失,还有为这桩官司所应该付出的费用,这些自然都应该由中国足协来进行支付,但考虑到作为政府机关的支付能力,我们也酌情减少到300万人民币,来弥补一些俱乐部的损失。”亚泰俱乐部总经理张嘉诚认为,足协的“14号处理决定”没有事实根据,也超出了法定的授权范围,违反法定程序。会后,当记者问到官司的进展情况及法院是否已受理此案时,刚刚还在台上慷慨陈词的周律师略显迟疑,他回答说“最近刚刚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至于是否受理、如何审判这是法院的事情。”记者继而追问道:法院的受理期限是多久?周律师回答“民法的受理时间是7天,但有特殊问题需要研究时也可能有所拖延”,记者又问“现在是19日,这就是说,从7日递交诉状至今已经超过了法院的受理时间了?”这时的周律师表情里明显露出了无奈,没有再做回答。正在四川出差的中国足协受聘律师杭明泉昨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我是刚刚知道这个消息,亚泰诉讼的具体内容我尚不清楚,法院目前没有受理,是因为法院对这类诉讼必然会非常谨慎。”杭明泉认为,体育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按照体育法第35条的有关条文,竞技体育范围内发生的纠纷,首先要交由仲裁机构处理。亚泰俱乐部作为中国足协这个社团的成员单位,也应该遵守社团内部的有关规定。杭明泉说:“我们国家各行各业正在与国际接轨,中国足协在加入国际足联时承诺了遵守这一组织的所有规定,而国际足联在处理足球内部事务时有明确规定,就要‘内部处理’,中国足协也必须按照这一原则去做,就像加入WTO一样,世界上只有一个规则。”不过,杭明泉明确表示,一旦法院受理了亚泰的诉讼,“我们也会慎重地研究对待,按照规定处理。”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纪律委员会主任张吉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亚泰俱乐部的诉讼我目前还不清楚,因此我还无法表态。”据悉,亚泰俱乐部此次进京召开信息通气会,吉林省政府有关部门曾口头告诫他们最好不要开这个会,但亚泰俱乐部并未听命。(本报记者刚毅北京专电) (体育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