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咨询新华社法律顾问 到办公室后,小许已经约了新华社的法律顾问。那律师姓殷。我们咨询了有关方面的情况。殷的意思是公开名单肯定有风险,但关键是看如何做。他说,第一、新华社不会因为公布名单形象受损害,可能还会赢得社会大众的赞扬;第二、假如公布名单,可以非常客观、不带任何立场地公布。在公布的同时,也把涉嫌裁判的否认态度或不接受采访的话公布出来。当然,裁判以侵害名誉权诉讼新华社的可能是有的,因为,诉权在他们手里。要做好败诉的准备,但他认为这样做值得。 另外一个社里的律师接着说:不见得非用新华社的名义,可以用《体育快报》的名义或新华网的名义捅。他认为在这种大是大非的原则面前,新华社不能含糊,这是新华社的传统。 我非常支持捅,我说:“要不我干脆以个人名义捅,只要新华社别怨我就行。” 小许没表态。殷律师说不好。“不用记者的名义就失去了力量。我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赔偿费用不高,关键是你们认为有几个人会是冤枉的?” “事实上,上海电视台捅的名单中只有一个人没有在里面,已经相当准。真要打官司也应该是上海电视台先接,我们就比他们多了一个人,”我说。 “那不见得。他们可以连带一起诉讼多家,也可以就诉一家,”殷律师说。 “难道全国媒体让几个黑哨的官司就吓住了?这多荒唐!我真咽不下这口气,我希望新华社公开。要不,咱们和中央电视台联和公开,“我提议。 “关键是吃不准做这事对新华社的形象有没有影响。在还没有确凿证据是这样做算不算不负责任?”小许担心地问。 “确凿证据很难找到,但一个黑哨不曝光,大众也不干。我的意见是这事要慎重,但并不是不能干。干时要在技术上处理一下,把风险降低到最小。” 殷律师私下对我说,他也是球迷,他非常希望把名单曝光,但他的身份要求他必须要维护新华社的利益。 今天网上登载了中国足协明天将在昆仑饭店召开新闻通气会的消息。我给董华印证了一下,他说没错。估计足协受到媒体攻击,不得不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已经十几天足协动静了。不知他们关起门来做了哪些工作,有多少裁判“认错”。 这一天比较冷清,大家都等着明天的到来,看足协会亮出什么货色。 宋卫平来电话,说他周五要去澳大利亚出差,因为业务上的事情,恐怕要走四、五天。我问他最近有什么打算。他说,孙葆杰拒绝合作让他很遗憾,从抓中间人入手的事情只能先搁置一下。 我建议他别到处说话,手里的牌全亮光了,再讲也没新东西,不如沉默一阵。他说就准备这样做。把球踢给足协,静观待变。 我认为宋卫平还是没有经验,他不如阎世铎能沉住气。怎么能随便表态说自己一点证据也没有,准备接受败诉呢!这是兵家大忌。“兵不厌诈”,要让有问题的裁判摸不清你手里的牌。你那么透明,裁判当然要嚣张起来。另外,假如司法真的介入,也绝不能大张旗鼓地公开,要鬼子进村,打枪地不要。趁着裁判还没串通部署好,突然袭击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我发现,动员媒体大量曝光虽然造成了声势,但是在策略上却是败笔。假如司法机关在公开揭黑之前对涉嫌裁判进行先期调查,起码可以查出财产来源不明罪,现在,天天在贼门口前放鞭炮,贼能不跑不溜吗?有可能查觅到的证据全都毁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