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足球》报以“消息源自上海电视台”的方式公布了涉嫌黑哨的八人名单(见本报17日第16版)。此举立刻在圈内激起千层浪:有被点名裁判发出律师函的,有地方足协发表声明要求裁判员“站出来讲清楚”的,有表示“上视”名单“有出入”的。17日央视在《今日说法》栏目中预告,本周六将播出《今日说法》有关黑哨的特别节目,预告镜头中就有一份“黑名单”……?
不管事实真相如何,如果就事论事地分析,被《足球》报公布的这8人中,张宝华就曾在2000年甲B联赛中,在南宁执法过广东宏远队的主场比赛。广西足球俱乐部(以下简称广足)副总经理陈锡彪,昨日在接受本报和《体坛周报》记者的联合采访时证实:在广西足球俱乐部承办的广东宏远队2000年赛季甲B比赛中,从第四个主场开始,每一场主场比赛都“做裁判”,而且只要不输球,都将钱交到了中间人手上,赢球5万,平球2.5万。至于这些钱有多少到了裁判的手上,他无法证实。
“南宁版”黑名单涉嫌12人
2000年承办广东宏远队主场比赛期间,由于初涉足坛不明其中奥妙,加之前几场比赛宏远队气势如虹全无败迹,广足以为可以省下这一笔费用,所以一开始并没有“做裁判”。从南宁的第四个主场对北京波导的比赛开始,在“好心人”的提醒之下,广足被迫随波逐流。陈锡彪向记者介绍,从第四个主场开始,广足每个主场都“做裁判”:通过中间人向裁判允诺,获胜给5万元(圈内人士告诉陈锡彪,分配方案为主裁3万,两名助理裁判各1万)。“每一个主场获胜之后广足都兑现了承诺,将钱交到了中间人的手上。打平则给2.5万,但不知他们怎么分配。”陈锡彪说,“如果比赛输了,则一分也不给。”
如果真如陈锡彪所说,那么涉嫌在2000年从南宁主场得到好处的裁判又有哪些?记者查到的2000年赛季甲B联赛的宏远主场(从第四个主场起胜、平的场次)资料如下(据中国足协官方网站):
5月13日,甲B第8轮,宏远队0∶0平北京波导,主裁黄剑,助理裁判李东南、李俊;
5月20日,甲B第9轮,宏远队1∶0胜八一,主裁李玉红,助理裁判龚建亭、韩伟;
6月3日,甲B第11轮,宏远队1∶0胜长春亚泰,主裁陈纪一,助理裁判陈惠来、韩伟;
7月8日,甲B第15轮,宏远队1∶1平上海浦东,主裁李玉红,助理裁判李刚、刘庆伟;
7月15日,甲B第16轮,宏远队1∶1平红桃K,主裁张宝华,助理裁判龚建亭、韩伟;
9月16日,甲B第21轮,宏远队3∶0胜松日,主裁李玉红,助理裁判邹家龙、刘庆伟。
陈锡彪还特地提到9月16日宏远队3∶0胜松日这场比赛:“那是联赛的最后一个主场,当时宏远队既没有冲A的可能,球市也已经一塌糊涂,场内维持治安的警察比观众还多。但我们还是象征性地通过中间人给了裁判每人几千元,他们也能理解,没再提额外的要求。”神秘的中间人
说起黑哨,一位足球圈内的资深人士就对记者说了一句“对朋友说的话”:这圈子里边,很多人都在吃这碗饭!
这“很多人”之中,就有一位神秘而又关键的中间人——在俱乐部和裁判员之间牵线搭桥的掮客。圈内人士透露,这些神秘的中间人都是在裁判队伍里混的人,对裁判员知根知底,同时活动于各俱乐部之间。“他们就像影子一样无所不在。”陈锡彪说,“当我们下一轮比赛裁判一确定,就会有‘和某某裁判关系铁得很’的人联系我们。”
这些中间人多为俱乐部和裁判双方都信得过的人,一般在比赛前谈妥价格,先拿一半当定金,赢了球再取另一半,如果输球则将定金退回。而“经营”2000年南宁宏远主场的中间人还算比较“君子”——不先拿钱,等比赛结果出来再“结算”。陈锡彪说,中间人有广足方面的电话,每轮比赛前“恰当的时候”,中间人就会跟他们电话联系。
那个曾在南宁活动的神秘中间人,到底是何方神圣?陈锡彪没有进一步透露,只是说:说普通话,北方口音,曾到过南宁,名字记不住了。陈锡彪还透露,这个中间人并不来南宁收钱,比赛结束时他会委托他在南宁方面的熟人来收钱,委托的人不止一个。
陈锡彪说:“不管谁来,比赛结果一出来,我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去。”落地湿鞋的裁判
足球界中的“做裁判”是怎样“做”的?也许有人会联想到如下场景:神秘黑衣人手拿黑皮包,闪现在裁判驻地,环顾四周无人,轻轻敲响裁判的房门……其实不然,当裁判的双脚踏上机场的地面时,他已经被搞掂,有圈内人士将这称之为“落地湿鞋”。
事实上,中国足协对于裁判员在赛区的活动是有一个严格的规定的。以甲B联赛为例,如果周六进行比赛,周四比赛监督就会到赛区报到(比裁判提前一天)。周五裁判报到,报到后统一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到比赛监督手中,同时裁判所住房间的电话就会切断(包括内线)。足协同时规定,执法比赛期间,裁判员们必须和比赛监督一起集体活动,吃饭也不例外。据陈锡彪介绍,来在南宁执法的比赛监督都是各地足协一些元老级人物,他们受中国足协委派监督比赛以及裁判员的工作,工作很辛苦,也很尽职,而且没有拿过广足的钱。
在这样严格的制度下,裁判是如何被搞掂的?
按照中国足协的惯例,每轮联赛开始前,中国足协裁委会一般在周二确定一个执法下一轮比赛的裁判员名单;这个名单上的裁判周三会得到“将前往某某赛场执法”的通知,以便裁判员向所在单位请假——中国没有职业裁判;周四,执法某赛区比赛的裁判会自己给赛区组委会打电话告知自己的航班号,让组委会接机。而这周二、周三,就是神通广大的中间人活动的时间,他们会通过电话联系双方,谈妥一切。由于一切在事先都已搞掂的,所以来到赛区之后的裁判员所要做的只是心照不宣而已。
尽管无法直接证实中间人拿走的钱是否到了裁判手里,但作为直接操办人,陈锡彪表示自己“心中有数”。“每次裁判到达的当天,我在忙完工作后都要陪他们吃饭。”陈锡彪说,“比赛结束后再陪一次,如果裁判要在比赛结束后的当天离开,则改吃饭为简短拜会。这样,得到实惠的裁判在适当的时候就会对我说‘非常感谢,非常感谢!’别的就不用多说了。”“南方开放”裁判人都知
对于前段时间有媒体登出裁判“找小姐”的事情,广足内一位负责接待工作的人员认为“正常得很”。“‘找小姐’这种事情是肯定有的,而且不在少数。”这位知情人说,“当年承办宏远队主场比赛时,这其实也是做好接待工作的一部分。”
这位知情人向记者详细介绍了2000年“接待”裁判的过程:少数裁判员比较明目张胆,会在吃完饭之后对接待人员提出“出去玩玩”。而更多的裁判员则较为含蓄:下了飞机,在进城的路上会跟来接机的接待人员聊天,说“听说你们南方很开放啊。”这时,接待人员就应该“识做”了。
“裁判员‘出去玩玩’的形式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喜欢去桑拿——大多数喜欢去桑拿,也有的喜欢去唱歌。要在南宁找到合适唱歌的地方可不容易,要找那些既上档次,又有人陪的地方。”知情人说,“所有玩的费用,连同小费也都由俱乐部支付,一般玩一晚上的花费是几千元。”
由于负责接待工作,这位知情人积下了很多发票,在南宁的朋友就时常来找他要发票报帐,但这些朋友每次都会拒绝那些桑拿票:“单位财务很严格,桑拿票不能报。”悲哀的广西足球人
广西没有自己的球队,当“抱了别人的孩子来养”之后,就更加知道了背后的心酸。
“当初我是抱着一腔热血,怀着重振广西足球的理想投身足球这一行的,但现在如果可以从头选择的话,我不会再选择足球。”陈锡彪说,“因为足球中有太多的黑暗和无奈,我今天之所以在中国足坛打黑的时候站出来,为的是中国足坛有个更纯净的明天。”
陈锡彪向记者讲述了两件他所经历的“搞笑”事,这是首次向媒体吐出他那心中挥之不去的悲哀。
一次,由于工作繁忙和疏忽,陈锡彪竟然忘了准备给裁判的钱。比赛结束之后,已是晚上10点钟,陈锡彪只好驾着车在南宁市兜圈四处找朋友借钱,好兑现事先的承诺。“深夜借钱的滋味可想而知。”陈锡彪苦笑着说,“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夜,第一笔一万元钱是从民主路XX大厦的朋友那里借到的。”
另一件“搞笑事”则让陈锡彪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事情发生2000年在6月24日宏远队主场对广州太阳神的比赛中。那是一场提起就让南宁球迷伤心的主场比赛,也正是这一场比赛,引发了广足诉广东宏远足球队“打假球”的“中国足坛第一‘消极比赛’案”(由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此案一审判决已于2001年8月21日做出,广足败诉,广足不服判决,已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正等待二审判决)。
“对太阳神这场比赛一结束,我像往常一样向场地迎上去,这时候整个赛季中让我感到最愤怒和最悲哀的事情发生了。”陈锡彪说,“当我走上场地时,一名边裁对我说,‘彪哥,实在不好意思,没有用的。如果我再给他们(指宏远队)一个球,他们也会给回对方(指太阳神队)一个球。’”
在主场“做了裁判”的情况下,当时排名第二的宏远队的表现与前几场力克强敌的表现大相径庭,竟然0∶1负于排名倒数第一的广州太阳神队,个中奥妙,可想而知,现场观众于是“假球”声四起。“当时我的感觉就像被亲人从背后捅了一刀。”陈锡彪说,“这时候我才知道,中国足坛的‘黑’,是可以由很多人‘做’出来的。裁判可以‘做’,队员可以‘做’,球队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可以‘做’。”可爱的广西球迷
2000年6月24日夜晚,在宏远队输给太阳神队后,数十名球迷口喊“假球”、“放水”,来到本报体育部反映情况,只是为了说一句话:广东宏远队伤了南宁球迷的心,中国足坛的黑暗面寒了球迷的心;
2002年1月14日,本报刊登了记者的一篇关于广足积极参与中国足坛反黑的文章。从灵山出差回来的广西球迷协会会长陈宝轩在路上看到这条消息后,当晚一到南宁家也不回,马不停蹄地赶来报社,找到素未谋面的记者,只为了说一句话:我作为一名广西的球迷,支持广足的打黑行动,支持你们报纸正义的报道;
站到中国足坛反黑的风口浪尖之后,陈锡彪成了新闻人物,前日,他走在街上,一位认出他的球迷把他叫住,也只是为了说一句话:我们探讨一下……
也正因为有这些可爱的球迷,我们才会欣慰,广西球迷、南宁球迷曾经的付出没有被足坛的黑洞完全吞噬;我们也才有理由坚信,风暴过后的中国足坛更纯净。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