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媒体报道说,广州天河法院对于广州吉利汽车足球俱乐部申诉中国足协的民事申诉可能不立案。对此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得出的结果是法院已经受理此案件。 有媒体报道法院可能不受理此案件的两点原因:一是原告主体不适用;二是吉利俱乐部告错了对象。对此,曾经从事了6、7年体育记者、现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黄志威律师对记者表示:“这次状告中国足协的诉讼上很清楚写的是广州吉利汽车足球俱乐部,而不是吉利集团。广州吉利汽车足球俱乐部虽然已经退出中国足坛,但这个俱乐部还存在,因为它在工商局的注册还没有取消,所以它完全可以成为原告。
“对于第二个原因就值得商榷,这也是近年来与中国足协打官司存在的一个老问题。吉利俱乐部告中国足协侵犯名誉权,但是这里面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中国足协和广州吉利汽车足球俱乐部是否上下级。如果是上下级的行政关系,广州吉利汽车足球俱乐部就不能告中国足协侵犯名誉权;反之,则成立。”
对于法院是否立案,黄律师解释说:“立案是肯定的。即使广州吉利汽车足球俱乐部告错了对象,法院也同样要立案,因为这是民法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至于能不能胜诉就要看审案庭的审理了。法院对民事诉讼的立案有三种可能:一是当庭驳回。这类一般都是不构成民事立案的诉讼。第二种是受理,但必须等待立案。第三种是当庭立案。吉利俱乐部属于第三种情况,原因很简单,就是法院已经收了诉讼费。”高
新闻背景
2001年12月11日广州吉利集团因冲A失败,又对中国足协的处罚不满,宣布退出中国足坛。俱乐部老总在新闻发布会上口无遮拦称:一场球100万元、200万元地行贿却从来没有一个搞足球的官员、裁判员出事。吉利集团甘当“污点证人”与足协对簿公堂揭“疮疤”。
同年12月13日,吉利集团更是一不做二不休,以中国足协向中央电视台等有关媒体提供了内容严重失实的《关于对广州吉利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的新闻材料,造成对吉利俱乐部的名誉的侵害将中国足协告上法庭,而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在12月14日,吉利集团又在杭州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俱乐部的老总再曝贿赂裁判内幕,称在中国甲级联赛中裁判收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浙江省体育局局长陈培德在得知此次吉利杭州会议的内容后,在央视新闻节目《新闻调查》中公开地支持了吉利关于中国足球裁判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中国足协的态度仍不明朗,12月16日中国足协官员董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足协未收法院传票之前,我不会发表任何评论。”不过据有关人士透露,中国足协其实已在上周五作出了秘密反应,体育总局已经责令中国足协书写详细材料上报,新闻办已经从各种渠道收集了有关情况,目前采取的策略是:以静制动。
(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