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的案卷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同时也意味着此案已经进入到公诉阶段,对王超提起起诉的将是国家机关。犯罪嫌疑人王超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案卷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后,对王超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将有可能进行变更,因此不排除王超在近期内被公安机关逮捕的可能性。 按照法律规定,案卷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后,对犯罪嫌疑人所做强制措施的手续和手段都需重新办理,具体采取什么手段,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最后由公安机关执行。王超案件的性质属于故意伤害,但并不是很严重,所以最初,公安部门并没有对他实施逮捕。只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 但是在取保候审期间,王超却有离开济南到外地比赛的行为,而且在9月份的时候擅自回到青岛老家,甚至出现了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找不到王超的情况。虽然后来俱乐部称给王超请了假,但是在公安机关的材料中却没有找到任何请假记录。 根据这种情况,检察机关可能加重对王超的强制措施,即实施逮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在王超案卷被移交至检察机关之前,受害人就已经曾书面提出对王超变更强制措施的请求。10月22日,受害人再次向历城区检察院提出了这一要求。 按照目前的情况,王超的行动已经受到一定的限制,他不大可能再去外地去打比赛了。而据了解,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作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对他提起公诉,法院开庭时,王超还是肯定会被司法机关羁押,并被司法人员押送至法庭,这一点有别于一般的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