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家庭暴力案”昨日经媒体曝光,人们关注的焦点除了事实本身外,恐怕更关心的是此事将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尤其是作为公众人物的王超,是不是因“涉嫌故意伤害”而从此告别绿茵场,又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记者昨晚就媒体所报道的事实采访了我省的一刘姓法律专家,这位研究刑法的专家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条款,凡是构成轻度伤害罪的一般有三种处罚,“一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拘役,三是管制。”但根据王超事件的情节来看,王超很可能将被免于刑事处罚。也就是说,王超很可能还将作为“自由人”继续踢球。 鲁能泰山俱乐部有关人士昨晚也向记者表示,王超的家庭纠纷最终上升为这样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俱乐部方面已经不能再做什么劝导调解工作了,“因为已经立案,一切都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后再做结论。”据介绍,自检察院立案后,王超本人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因为一旦犯罪事实成立,他不仅将从此告别自己所钟爱的足球,还要等待法律的制裁。王超说,“我从小就踢球,足球是我的第二生命,因为婚姻问题导致我失去自己喜欢的事业,我非常难过。”王超在向俱乐部领导坦白自己的问题时称,“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昨天下午,俱乐部方面向记者提供了一份7月2日鲁能泰山俱乐部的处罚决定,决定中指出,由于在王超家庭纠纷中导致其岳母受伤,根据俱乐部的有关规定,决定将其开除队籍,留队察看,停发工资。鲁能方面一再表示,王超作为一名有潜质的球员,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令人痛心的,希望王超能够接受教训,并希望全体队员引以为戒。 鲁能泰山俱乐部新闻发言人韩公政昨天下午就某报大篇幅报道“王超家庭暴力事件”一事公开表示,无论事情将如何进展,俱乐部方面决不袒护王超。 韩公政说,“在这件事情上,我想陈述俱乐部方面的四点意见。一是这件事情属于王超个人的家庭问题,与俱乐部方面没有直接关系,虽然如此,事情发生后,作为王超所在的单位,俱乐部一直在配合公检法以及妇联的工作,在王超取保候审期间,保持着和王超的联系;二是由于王超的行为影响极坏,我们已经在7月2日对他作出了开除队籍,留队察看和停薪的处罚。某媒体对此事的采访显得不光明正大,在济南采访期间回避了俱乐部和王超,只是在回到报社后才通过电话简单地采访了王超和俱乐部党委书记田迪。这种采访是不负责任、尤其是在联赛第三阶段开始的当天报道此事,是别有用心的。三是,我们认为,既然此事已经立案,在司法机关没有做出定性的结论之前,任何人没有权力给这件事情定性;第四,我们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球迷能够清醒地看待此事,一旦法律给事件定性,俱乐部会公布随后对王超的处罚。” “王超家庭暴力事件”发生于5个月前,在这5个月当中,本报记者一直在关注,并跟俱乐部、王超本人以及王博都有过交流,听过王博本人的陈述,也听过王超的态度,也了解俱乐部方面的看法。我们的初衷是希望这件事情能够通过合法的渠道顺利地解决,而不愿在一些事情的是非问题上做甄别,因为家庭纠纷往往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一个多月以前本报记者在与王博的通话中曾经有个共识,在我们同情她的遭遇的同时,她本人也表示毕竟和王超夫妻一场,不想因为这件事情毁了王超的前程。现在,我们听到和看到的仍然是双方各执一词的声讨,我们在这里不愿就事件本身做更多的评判,我们更关注的是,王超的家庭暴力事件为什么能够发生,为什么发展到了这样的地步。显然,我们必须涉及球员素质和球员婚恋状况问题。本报曾经大篇幅报道过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的婚恋状况中存在的畸形,我们的大多数球员由于自身素质不高的原因,在婚恋问题上草率行事,最终酿成悲剧。我们的绝大多数球员虽然生活在这个社会上,但是他们却往往游离于社会之外,社会给予他们的是和金钱、声誉、地位一起到来的推崇,他们本身缺少的生活阅历和积淀,不足以让他们承受这么多的价值,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人失去了方寸。王超的问题不能简单地视为一个个别现象,在现实的中国球员中,虽然不会经常有这样极端的事件发生,但是我们可以断言,就像这个变革时代的每个角落一样,每天发生的并不都是让人愉快的事情。不要因为王超是个公众人物而把这一事件看得惊天动地,也不要因为仅仅出现在王超身上而忽视了这危险苗头的存在。用什么样的视角关注王超事件,是个严肃的事情,炒作并不是一种好的取向。(宋永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