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华)近日一位曾收过绿城俱乐部“红包”的裁判给绿城退钱的消息经媒体披露后,立即引起了轩然大波,而浙江省体育局局长陈培德昨日更向媒体公开了这位裁判的“忏悔书”全文,目前大家关注的焦点在于对当事裁判究竟应该如何处理上。 有一种说法是根据国际足联的有关规定,对裁判的问题只能作内部处理,而不应牵涉到司法部门。为此,本报记者昨晚专门采访了一位曾在亚足联和国际足联任职的足坛权威,听到了他的一番说法。据这位权威人士介绍,国际足联确实对如何处理裁判有一些规定,但这只涉及到一些比赛中出现的判罚方面的技术性问题,也就是诸如错判、漏判、反判之类,而对违反所在国法律的行为,就应该由所在国足协将其移交司法部门通过法律程序依法处理,但前提是必须有“适用于法律的确凿的证据”。 因此,对目前绿城这个事件中的裁判,就应该按照上述原则,由司法介入进行处理,而这在世界各国也是一种“通行的做法”。 (华西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