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宏17日沈阳报道15日上午8时30分,前奥运冠军王军霞状告云南昆明卷烟厂侵害其名誉权,并索赔1000万元一案的二审工作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经过近三个小时的举证、辩论之后,主审法官刘宏伟当庭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昆明卷烟厂于本判决生效一个月内在人民法院报上向王军霞公开赔礼道歉;本判决生效10日内给予王军霞人民币80万元;一、二审上诉费,王军霞负担其中的8万元,被上诉人昆明卷烟厂支付4万零20元。 在此案开庭的前两天,王军霞的丈夫战宇曾经对外界表示:尽管王军霞目前的身体状况不太适合在法庭上露面,但她会尽可能在开庭当天亲到现场。当时,人们曾经认为这只不过是一种姿态,王军霞是不会冒险在开庭时出现的。但当王军霞真的在战宇等人的陪同下出现在辽宁省高级法院时,引起了在场人们的一阵骚动,尤其是集体来旁听此案的当地一家法律学校的百余名学生更是显得兴奋异常。 出现在法庭上的王军霞身着一件长长的牛仔连衣裙,白净的脸上不施脂粉。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王军霞除了偶尔同律师低声交谈之外,几乎一言不发,其表现就像是与一个此案无关的旁观者。在法庭休息接受媒体采访时,她也只是表示:昆明卷烟厂不可能与大公报的广告无关,他们理应承担自己的责任。说完转过身去,末了还调皮地吐了一下舌头。 在法庭宣判之前,审判长请双方作最后陈述。王军霞曾经想自己表达,但当她说:“我相信法律会对此案作出公正的判决”时,现场话筒突然失效了,王军霞不得不重复了一遍,但她的声音依旧小得让在场的人听不太清,于是她干脆将准备自己宣读的文稿交给了代理律师,由其代为陈述
(体坛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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