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招:官样文章 12月11日,在吉利集团宣布退出足坛的新闻发布会上,吉利董事长李书福踢爆足坛内幕,并称“愿意当污点证人”。对于这颗“定时炸弹”,包括足协高层在内都没有放在心上。正如某足协官员在收看了中央台“体育新闻”对此事的相关报道后所说的:“像吉利这种事情,我们已经见怪不怪了。今年足协被骂得还少吗?难道我们真怕他们?” 不过,一些常规的回应还是需要的。当晚,中国足协新闻办公室主任董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三点看法:“第一,杨一民部长有没有说过那些话,我现在无法证实……第二,中国足协从开始到现在,惩治腐败现象、打击行业不正之风的决心,是坚定不移、旗帜鲜明的……第三,社会上任何一个机构或部门,当然也包括中国足协,在工作中都可能存在不足甚至失误……”从措辞中不难看出,这是一份“例行公事”的回应。 第二招:虚晃一枪 两天后,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正式受理吉利俱乐部起诉中国足协侵害名誉权一案。与此同时,吉利集团宁波总部将起诉状的主要内容传真至全国各大媒体,一时间,“足协成被告”的消息传遍大江南北。说实在的,吉利这招下得实在“损”,它让足协高层完全“懵”了,就连最早知道此事的董华,也是通过本报记者的“报料”电话才搞清楚来龙去脉。 不过,老到的足协很快就回过神来。13日晚,分散在各地的几位足协高层互通电话,商讨出对付吉利的“六字”策略:“先稳住,后部署”。第二天一早,在足协例行的工作会议上,阎世铎首次对“吉利事件”表态,他说:尽管足协制定的《联赛章程》带有行业性,但我们从不拒绝司法介入的可能。此外他还严厉地表示:“凡是涉及到具体人和具体事,只要能拿出法律上承认的证据,我们决不姑息,愿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 据足协内部消息称:阎世铎之所以“一反常态”早早就发表看法,与体育总局对事件的高度关注有关。据说,在例会结束后,体育总局即责令足协书写详细材料上报,并要求新闻办密切留意事态的最新进展。 第三招:毫不客气 就在足协开始有计划地部署回应行动时,与吉利集团有不俗交情的绿城俱乐部也加入了“倒戈”行列。14日下午,两俱乐部在杭州举行了媒体见面会,联手再揭足坛黑幕;与此同时,浙江省体育局局长陈培德公开表示自己掌握了受贿裁判的名单。对此,足协似乎成竹在胸。17日,正在武汉出席2003年女足世界杯中国筹委会首次会议的张吉龙表示:“对于目前的形势,足协有自己的应对措施,至于具体内容现在还不能对外说,我们会在适当时候向外界公布。”他毫不客气地指出:“如果吉利真的热爱中国足球,就应该向中国足协交出有关材料与证据,或者干脆把黑名单交给司法机关,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最不可能解决问题的方式(即向媒体发布)呢?” 14日晚,本报记者与在京的足协裁判办公室主任李东升取得联系。一番客套后,李东升承认:“足协的确已有应对措施,但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再等两天吧,到时就会有一个说法。”他还说:“有媒体以为保持沉默就代表理亏,其实我们心中有数。” 第四招:高举章程 根据“立案后七天内发出传票”的规定,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以邮政快递的形式于17日向中国足协寄出传票。19日上午,足协收到了这个非比寻常的邮件。此时,中国足协已从最初的被动局面中解脱出来,并开始实施酝酿多时的回应计划。 19日下午,董华在新闻通气会上就吉利和绿城指责裁判行贿受贿的问题以及吉利俱乐部起诉足协一事发表了声明,这也是11日“炮轰事件”后足协首次在公开场合表明立场。在这份600多字的声明里,唯一的主题是“重申足协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决心”,此外没有更多有实际意义的内容。 19日晚,当记者就吉利告状一事采访李东升时,他十分明确地回答:“按照中国足协章程,‘中国足球协会的会员协会或会员俱乐部要求退出协会组织,必须以挂号信函正式通知足协,该通知只有在三个月内再以另一挂号信函确认,并解决了与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他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之间的财务问题以后,退会方可成立。此前,该会员协会或会员俱乐部仍被认为是中国足球协会的会员。’也就是说在目前情况下,吉利俱乐部仍是足协属下的会员,依照中国足协章程有关‘会员应保证不得将他们与中国足球协会的争议提交法院,而只能向中国足协诉讼委员会提出申诉’的规定,吉利此举完全违背了当初加入足协会员时的承诺。” 李东升还指出:“虽然这个协议不是法律,但它是得到法律认可的。吉利如果对足协的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诉讼委员会提出。如果体育竞赛中的争议都提交法院,那体育的仲裁机构根本就没有必要设置。”他透露: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吉利将在15天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我们委托的律师将重点围绕这些证据以及吉利与足协的关系等问题作出答辩”。 最后,李东升意味深长地说:“现在这层窗户纸已被捅穿,接下来就看能否把屋里的东西看清楚了。”(王雁) (羊城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