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对假B的处罚决定公布后,绵阳太极队的王锋第一个上书足协,要求足协还他一个清白。之后,有消息称,“到明年联赛开始之前肯定会有部分球员得到解禁”。如果这是实情,应该算是足协处罚令的修正案吧。 我是赞成足协对处罚令进行修正的。任何一个有脑子、有良心的人都清楚,受罚的那61名球员中,有收钱做假的可耻之徒,也有人属于冤枉。足协的模糊打击力度足够重了,确实满足袁伟民同志“打假需出重拳”的批示。但上级领导所强调的“重拳”恐怕还是应该经过瞄准这道关。让无辜者也承受近似失业的“重拳”,恐怕不是领导的本意。 王锋是不是无辜,我不想从司法意义上越俎代庖地进行肯定或否定。但我知道圈子中的球员和资深记者有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例如在绿城老板在宣布开除5名球员时,就宣布这个决定是经研究录像后做出的,同时他还表彰了当值的守门员高树春。可按照足协的规定,那名守门员竟也在受罚之列。这就表明足协在打假这件事上态度值得肯定,方法值得商榷。 研究足协的打假令,想达到的主要目的无非是两个:一是靠重拳出击平息民愤,这已经部分实现了;二是震慑有关俱乐部、球员和教练,表明足协打假不再无作为的态度,这也已经部分实现了。之所以我认为这两个目的都是“部分”实现,是因为首先,很难让我们衡量出对做假的恨和对无辜者的同情哪个更重;其次,一次严重伤及无辜的还击令正义大打折扣,如同美国炸弹投向阿富汗的医院和村落。 重拳出击的官方处罚还让我想起了中共历史上因红色恐怖制造的一大冤案,即1955年的肃反运动。在那场运动初期,按照“敌情估计”,有人提出了“百分之几”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比率。按照这个标准,北京大学大约斗了二百多人。其中的受冤者大有人在。不能想象的是足协如果也有一个“敌情估计”,那竟然是百分之百,即当时上场比赛的所有球员,这足够荒谬! 顺便说一句,古代县衙要悬挂“明镜高悬”几个字装点门面,那么我们绝不想看到,在中国足协门口悬挂的明镜是一面哈哈镜。 (搜狐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