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武区检察院批准 逮捕龚建平的决定书 |
中新网北京4月17日消息: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检察长今天正式签发逮捕令,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对涉嫌黑哨事件的龚建平批准逮捕。 今年3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在立案侦查的基础上将龚建平刑事拘留。4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向宣武区检察院正式提请批准逮捕龚建平。 宣武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龚建平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犯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一款“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的规定,决定批准逮捕。 该负责人说,对犯罪嫌疑人龚建平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拘留,到今天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都是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办案的。对其批准逮捕后,将由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在法定期限内继续侦查,直至案件完全侦查终结后,再由公安机关将案件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