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裁判龚建平被拘留,本周一,公安机关已将其材料移交至检察院,这个黑哨离被正式逮捕、提起公诉的日子不远了。”面对这个消息,不少善良的人却突然心生恻隐———他们觉得龚建平“老实”,给浙江绿城俱乐部写了封忏悔信,结果令自己身陷囹圄,而那些更黑的“黑哨大鳄”,却凭借顽抗的姿态至今逍遥法外。这种同情心有些莫名其妙。 第一个“莫名”:龚建平该不该抓?事实上,龚建平身为足球裁判涉嫌收取黑金,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没有任何疑义;惩治黑哨,不论从道义上还是法律上说都不存在障碍,是合理合法的。因此,同情龚建平缺乏理性依据。第二个“莫名”:在龚建平之外的涉嫌人员没抓到之前,龚建平该不该抓?在我看来,大多数人产生同情心正是基于这个“莫名”,也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思想在作怪———要抓大家一起抓,要不抓一个都不抓,现在龚建平被抓做了替死鬼,而其他黑哨没被抓甚至还没暴露,这样似乎很不公平。这种思想不是善良,而是无知———他们忽略了司法机关深入调查黑哨、绝不“杀一儆百”的事实。有关机关对黑哨问题的强硬态度人所共知,采取的强力措施有目共睹,在龚建平被拘后没有像“调查黑哨的传统做法那样”宣称黑哨问题已经解决。 有关机关的“沉默”并不像外界有人所猜测的那样是因为黑哨调查没有进展,相反,有关机关一直奉行“多做少说”的原则,已经掌握了大量线索,并正在对龚建平之外的黑哨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因此龚建平绝不是替死鬼,他只对他的行为负责;“黑哨大鳄”逃不掉,必将为他们更黑的行为付出代价。在这个背景下,同情龚建平,显得可笑。李恭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