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欣欣)从目前公安部发布通缉令的举动来看,孙培彦目前涉嫌的罪名理论上不是受贿罪,最直接的罪名应该是商业受贿或介绍商业受贿罪。 北京的胡平律师认为,孙培彦涉嫌作为中间人帮助裁判收受贿赂,很可能犯有介绍商业受贿罪,但是该罪罪行比较轻,最严重的判法也就是有期徒刑3到4年,因此极少有发通缉令的,所以孙培彦很有可能是自己收受了贿赂和好处,“公安机关进行通缉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掌握了他这方面的一些情况”。 胡平律师表示,根据法律程序,孙培彦在此前被公安机关传讯但并未实施拘留,因此这次通缉捉拿后也只是将会实施刑事拘留,和龚建平的情况一样,在对其本人进行审讯以及对案件进行侦查之后,再进一步确定是否将其案情递交检察院,并实施逮捕。 胡平律师同时称,作为司法机关,对于不同的案件都可以有权不把案情公开,像龚案一样,如果对孙培彦进行立案,公安机关也可以秘密地进行,“根据一般的经验,对于B级通缉犯,公安部会定期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大规模、大范围追捕,因此孙培彦什么时候落网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对他的问题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