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9日电(记者汪涌)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今天下午在北京中国大酒店举行的信息通报会上,向新闻界通报了他们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消中国足协去年对他们作出的处罚决定。 长春亚泰俱乐部总经理张嘉成在信息通报会上说,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已正式委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友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卫平律师率律师团,向北京市第二级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消中国足协“足纪字(2001)14号处理决定”,取消中国足协对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球队及其教练员和球员的处罚,恢复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的甲A资格,恢复主教练及其受到处罚球员的工作和参赛权利,恢复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及其球队应该享有在的其他合法权利,并要求中国足协行政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张嘉成说,在去年全国足球甲B联赛中,长春亚泰队获得了第二名,按照规程应参加今年的甲A联赛。中国足协以“严惩违反体育竞争公平精神,严重损害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为由,取消了长春亚泰队在2001年全国足球甲B联赛最后一轮与浙江绿城队比赛中上场国内球员今年注册资格和今明两年的转会资格,并停止主教练本赛季一年工作。 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和他们聘请的律师认为,在“中国足球协会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规定的14种处罚种类中,没有“取消晋级资格”这一规定,因此取消他们的升A资格是没有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的。 (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