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辽宁省政府的强势介入,辽足主场回迁几成定局——纵然此前他们已经与北京方面签署了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辽足俱乐部其实也用不着担心什么赔偿问题,因为既然辽宁省政府下达了“马上回家”的命令,就必定会采取各种措施给予“积极扶持”或曰“补偿”——比如指定辽沈某地提供体育场供辽足使用,比如由政府出面与北京方面达成谅解备忘录。 实际上类似的事情在中国足坛并不新鲜,甚至到了司空见惯的地步:比如当年大连方面不惜重金回购已赴英伦踢球的孙继海,只为加强大连队的实力以利夺取甲A冠军;比如上海方面从来都不允许正处当打之年的上海籍球员转会外地……可以说,在中国搞足球,政府行为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政府行为是万万不能的。必须承认,某些政府行为也起到了扶持足球运动发展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任何事情不可脱离国情,完全按国外职业足球的思路来评介中国“职业足球”恐怕并不现实。 从某方面来说,辽足迁移主场的确也有悖常理——毕竟,地缘因素是一支球队长期生存发展的基础所在。 但这依然难以成为我们为辽宁省出台政府行为大声喝彩的理由,他们的强势介入,用心自然良苦,但只医得了辽足的眼前之患,却难以医却他们的心头之患——而且,从长远来看,这势必造长和加剧球队对政府行为的依赖。 辽宁队之所以南迁,表面是为找主场,实质是在找钱,他们想通过对北京市场的经营来大幅增加俱乐部的收入。怎样生存下去是辽足最大的问题所在,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可以“找钱”,另一方面是降低成本,压缩泡沫——后者才是国内所有球队面临的当务之急,也是中国足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更重要的政府行为恐怕应该是压缩中国足球的巨大泡沫,在中国足协负起主要责任的同时,所有关心足球的有时之士亦应全力配合——比如打击假球黑哨,减少黑钱的流动;比如真正降低球员不正常的高收入……(搜弧体育特约舒桂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