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0日,北京籍前羽毛球国手董炯因房屋租赁纠纷将他人告上法庭,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董炯在起诉中称,从1990年起,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的一套楼房就由他承租居住。因为自己是运动员,需长期居住在运动队,有时不回该套楼房居住。被告高某某当初以结婚无房居住为由,向董炯及家人借住该房,并言明待董炯退役后或需要住房时由董炯将该房收回。2000年底,董炯从国家队退役后,向被告高某某要求收回住房,但高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迟归还该房。在董炯向房管部门要求解决该房纠纷时才得知,被告已向房管部门出示了一份北京市某公司为董炯分配住房一套的虚假证明,因此将该房调配给高某某。 董炯说,自己一直从事体育运动,是一名羽毛球运动员,从来没有成为北京市某公司的职工,更不可能在该公司分得住房。董炯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高某某将该套楼房腾空交还,并确认该套楼房的承租人为董炯。(记者李峰 通讯员矫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