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圈一直自称江湖。这会儿打黑哨了,那股子江湖味便愈发浓重了。尽管,三山五岳人马,各恃一个山头,架起打黑的架势,不乏真正的社会良心在内中驱动,但隐隐也可看出,反黑与反反黑,都不无自身利益的掂量! 据说,江湖有江湖的规矩,连皇帝也管不了。这种逻辑,原以为只存在于武侠小说之中,殊不知,朗朗乾坤之中,虽还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一统江湖”的足协或者江湖中的若干利益集团,犹自遮遮掩掩地运用这一逻辑,明目张胆地让社会上打黑的劲头再而衰,三而竭。证据说和司法不能介入说,便是典型一例。 司法介入的提出,本来就是人们有感于“江湖”的无能而希望“官家”插手而被提到议事日程的。但是如今,“江湖”那边发出话来,请您举证吧,举不出证据“官家”就不能插手。这真是“第二十二条军规”!难怪,这年头反黑呼声越高,反反黑的闹剧就越带劲。 黑哨之所以“黑”,就是因为它是个地下活动,如果随随便便能够证据满天飞的,那就不叫黑哨了。按照现行法律体制,提出司法介入,是将黑哨看作是刑事问题,希望公诉人出面取证,达到以法治黑的目的。而“江湖”的“举证说”呢,很像是民事的观点,谁主张谁举证嘛!这无异于说,你去折腾去吧,等你折腾出个结果来,才有我的事。天哪,怪不得黑哨那么黑! 黑哨之所以猖獗,本来就因为管理不力甚或有人同流合污,换言之,是因为“江湖”无能。如果不是文过饰非,让司法介入一下,有何害处?捂着盖着不会崩盘,司法介入会引起崩盘?真是奇谈怪论! 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举报刑事案件,提供线索就是尽了公民义务。从来没听说一定要有详尽证据,执法机关才可介入立案的。只要是有基于事实的线索,执法机关就可立案侦查以取得证据。现在,有人承认送过钱,也提供有中间人的材料,更有赛事不正常的过程和结果在那儿,难道果真就不能介入?如果按照这一逻辑,那些煤矿爆炸事件、大桥坍塌事件也就大可不必司法介入了。 退而言之,即便是江湖中人提供的线索不成熟,“江湖”如果真正立定了打黑的决心,真是勤政用事,完全可以致力于让线索成熟起来,从而配合司法介入,而不是竭力制造司法不介入的态势。 (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