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2002赛季其他诸项工作尚未明确,有关裁判工作的九条新规矩率先出台。我们且不说这堂堂九条新规矩的制定是否真的严丝合缝无懈可击,仅就足协能够对近一段时间内反响颇大的裁判工作给予特别的关注与重视这一点来看,此举无疑是足协应对当前形势走出的具有积极意义的一步。 有规矩就好,有规矩总比没规矩要强。你尽可站在各自的立场角度对这规矩品头论足提出不同看法和意见,但你不能说制定这规矩的行为本身有什么不当之处。然而历来规矩的制定只是这行动成功的一半,更关键的问题在于对这规矩的落实与执行。中国足球职业化七八年来,规矩还少了吗?但执行起来倘若打折扣,那么这“规矩”也就几等于无了。所以说这回足协迈出的这积极的一步,也仅仅就是“一步”而已,更艰巨的任务还在后面。 简单分析一下,足协“九条”,基本上还是覆盖了裁判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的诸方面。俱乐部的主动参与,不但更加体现了民主的原则,也使原本足协一家独大自己关起门来说了算充满神秘的裁判选聘程序更加透明,降低了可能产生“黑箱操作”的几率。俱乐部参与打分以及裁判员的“末位淘汰”,使裁判的生存与竞争更具有危机感。名声口碑直接关乎饭碗,任意胡来以为凭着一只哨子便可以横行无忌的胆子也就会有所收敛。上边有了积极的动作,下面也要有所配合才对。足协管住了裁判,以往从“黑箱”中得到好处甜头的个别俱乐部也要把歪心眼收起来。要公平就大家都公平,别再想邪的歪的。一种公平环境的建立,靠的是大家对共同规则的维护与遵守。中国足球无论怎样都要踢下去,谁也无法保证它不出错,但关键是要建立能使它更完善的“超强纠错功能”。文/易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