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劫难逃的龚建平可能逐渐适应了“里面”的生活,严格说他算是个“先驱”,只不过是个反面角色。从目前的罪状看,他完全栽在绿城的手上。没有绿城董事长宋卫平的“献身”精神,就谈不上龚建平的“就义”行为。 龚黑哨不可能只对绿城的钱情有独钟,有道是:窥一斑而知全身。龚建平身上还有什么“猛料”,有待司法调查。据报载,足协所收到退赃款超过千万,从此看出:作为一个“黑色群体”,中国裁判队伍不可能只存在龚建平一匹“黑马”;再延伸大一点,黑哨现象作为中国足球的一个腐败现象,绝对不可能孤立存在。再延伸下去……STOP!再下去,就越轨了。 收受贿赂,无论属于什么性质,应适合哪条法律惩戒条款,龚建平这辈子看来是难逃牢狱之灾了。受贿不可能孤立存在,它与“行贿”属于“孪生兄弟”。龚建平目前被查出的所有受贿款项的来源只有一个,就是绿城俱乐部。按理说,行贿十万元与受贿十万元在罪责上是等同的,至于法官在最后量刑上的区别,那完全根据当事人坦白等因素而定。 “扫黑勇士”宋卫平身为绿城俱乐部的法人代表,虽然挺身而出,但对于其俱乐部贿赂黑哨这样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公开出面揭发黑哨受贿的行为理应得到鼓励,但是作为犯罪整体的一部分,他不应享受任何法律豁免权。我们惊奇地看到,作为黑哨的“衣食父母”,他不但逍遥法外,而且堂而皇之成为媒体光辉照耀下的英雄。他的零言碎语,哪怕是垃圾,哪怕是臭屁,都可能成为各大媒体引用的“经典”……不知道宋卫平所受到的这样的“优待”还能维持多久,但是,今天他与龚建平相比,他所受到的“优厚待遇”是非常不公平的! 动荡的河水映出来的丑陋影像,不但比原物大,而且更加丑恶。两个在“扫黑风波”中耀武扬威的俱乐部中,吉利俱乐部已经偃旗息鼓。除了因为它本身已经退出足球圈外,更重要的一点是:该俱乐部深深体会到了“自揭”所带来恶果。而绿城现在的处境,用“骑虎难下”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我随时准备坐牢!”宋卫平姑且有这种视死如归的气概,但毕竟绿城是绿的,再黑下去,无疑等于自掘坟墓! 宋卫平什么时候进去,成了继“龚建平将被判几年”后最大的一个悬念!只要法律还是法律,这日子一定不会长。俺们等瞧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