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记者 阎小娴) 本报釜山今日电 中国篮协秘书长、国家篮球管理中心主任信兰成昨天对记者表示,他们已原则上和NBA的休斯顿火箭俱乐部达成了一致,姚明赴美应该已没有大碍,剩下的只是一个程序和时间的问题。 火箭队已为2002年NBA“状元秀”姚明开出了一份4年价值为1800万美元的合同。但姚明赴美,还需得到中国篮协的点头同意。信主任昨天在观看亚运会男女篮决赛时告诉记者,“我们与火箭的观点已趋于一致,只剩下一些程序性的东西。” 据悉,火箭已承诺让姚明听从国家队的召唤。信主任称:“事实上姚明为国家队打球,与效力火箭俱乐部之间,并不会发生冲突。这点上,我们已有了共识,并会将这一共识落实到今后的文字协约之中。” 信主任称,如果火箭队在签署这份协议的问题上不发生变故的话,姚明获得前往NBA打球的许可,就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