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上海中远队队长范志毅就上海一媒体有关“涉嫌赌球”的报道,上诉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要求该报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人民币5万元。范志毅在诉状中称:2002年6月16日,被告在其报纸刊出题为“中哥战传闻范志毅涉嫌赌球”的报道,对他的名誉造成了极大损害。为此,他要求被告要尽快地公开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人民币。昨天,记者与被告媒体的部分朋友取得了联系,据朋友称,该报到目前为止尚未接到法院传票。据悉,范志毅此举大有恃强凌弱的嫌疑,因为该报并不是真正的消息来源,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在为范志毅开脱,但没有想到范志毅曲解了他们的意思。同时,他们也表示,一旦状告一事成真,该报将坚决前往应诉。有人说,由于报出消息的那家报纸的报道比较隐讳,再加上该报社的实力比较庞大,所以范志毅并不想去招惹他们,无奈之下,范志毅只好把火气出在上海这家报纸的身上。(胡建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