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专电(小峰) 对于球迷来说,比赛监督、裁判员和技术调研员执法一场甲A、甲B或足协杯赛,到底能拿多少津贴这个问题,似乎显得非常神秘。在昨天召开的比赛监督培训班上,记者看到了中国足协下发的“关于2002年全国足球甲级队A组、B组联赛及中国足协杯赛比赛监督、裁判员、技术调研员开支标准”的规定。文件中详细地罗列了各项开支费用和标准,除去交通、住宿、伙食、长途电话、工作津贴等费用外,一名甲A主裁判只能拿到1000元的“劳务费”。 中国足协在每场比赛中都将派出1名比赛监督、4名裁判员和2名技术调研员,裁判包括主裁判、助理裁判和第四官员。在交通方面,比赛监督和裁判员自出发地到赛区的往返机票、保险费、机场建设费、出发城市往返几场的市内交通费,均为实报实销;住宿的标准为每个标准间250元,比赛监督1间三天,裁判2间2天;伙食方面,每人每天的费用为200元;比赛监督的住房可以开通长途电话,并有50元的话费;在工作津贴方面,甲A联赛和足协杯赛的标准为:比赛监督700元、裁判1000元、助理裁判及第四官员各700元、技术调研员各200元,而甲B联赛标准略低,比赛监督600元、裁判800元、助理裁判及第四官员各600元、技术调研员各200元。此外,工作津贴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部分应依法纳税。 由此来看,除去交通、住宿、伙食等固定支出的费用外,一名主裁判执法甲A比赛就能拿到1000元,而执法甲B联赛也能拿到800元,除此之外,他们不应该再多拿到什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