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文把自己比作一个“猥亵者”,因为他以一人之力,重新掀起了一年半前震动整个中国足坛的“渝沈假球案”之“黑幕”,如果此举能让已经麻木的中国足球能产生些敏感效应的话,那么他“猥亵”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不过我总觉得,如果“猥亵者”掀起遮羞布,暴露出的是一个讳疾忌医者满是脓疮的躯体,在外界关注和亲人压力下,他不得不接受治疗,最终救了自己的命,那么一度被他认为是“猥亵者”的这个人,实际应该算是他的救命恩人才对。 讳疾忌医者,无疑就是中国足协。作为中国足球的“大脑”,它知道自己的躯体上发生了病变,并也曾调动自己的“视觉器官”去看了那么一眼,但随即就不去理会了。不管病变导致的是痔疮也好,梅毒也好,一时的难过已经过去,溃烂的部位被隐藏,现在看来不至于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和前程,所以,这个“大脑”仍是把自己全部细胞所能激发的智能,用在自己“脸面”上的文章。 国家队是不是要换教练,国青队在世青赛上能不能取得好成绩,想必这些才是目前中国足协最关心、最投入的事情。不过对于中国足球来说,我相信这只不过是营造表面气色或涂脂抹粉一类的问题,而体内毒素凝结成的瘤子――我们习惯于把那叫做“假球”――如果得不到重视和解决的话,光要面子又有什么用? 三年前,甲B联赛中爆出红塔和国力之间有人意图收买比赛的传闻,调查的结果是不了了之,尽管中国足协也掌握了“证据”,但不巧的是,那恰恰是不能被当成“呈堂证供”的“证据”。即使有了像电话录音那样的“物证”,也不能定罪,“依法办事”反倒变成了纵容,这点让人疑惑至今。 而中国足协当初对重庆、沈阳两家俱乐部的财务调查,据说也发现了疑点,但仍然是不了了之,恐怕原因还在于“没有证据”。事实真相是什么,大家无从知晓,只觉得自己被敷衍,事实被匆匆掩盖。如今,重审“渝沈假球案”的时机再没有这么成熟了――既然“物证”那么难以“合法”,那么“人证”可以吗?从一段时间的媒体报道看,至少有三四个有身份的确实的人物,能够为当年那次“渝沈假球案”提供证词,这难道仍然不足以让中国足协下决心解决那起“悬案”吗? 这次由媒体引发的“悬案追踪”,我觉得不可能导致“名誉权纠纷”的官司,因为如果其中确实有事,谁都不愿把它闹大。但中国足协要采取“息事宁人”或者不闻不问的态度,那就完全说不过去了,因为保证中国足球机体的健康,本是它最根本的职责。这个关口上,“不作为”就是犯罪。 如果“渝沈假球案”能重审,那么可能揭开中国足球界最难以见人的隐秘。因为这一事件牵扯到多方,利益冲突之下,可能导致“共同战线”出现裂痕,掀起一角,也许就能翻开整块石头,暴露出下面的所有肮脏爬虫。真想不出这有什么难办的?灭害灵一喷,全部消灭,还中国足球一个干净的环境,这不正是人们最为期盼的吗? (搜狐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