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 北京中通律师事务所王冰律师昨天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呼吁,媒体在新闻报道中一定要以法律为准绳,披露事实要准确、客观、公正。 王冰说,近来一些媒体在报道北京籍国际足球裁判龚建平涉嫌商业受贿而被拘押一案时,捕风捉影地编写了一些假新闻。他认为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由于这起案件受到广泛的关注,而众多媒体又无法从权威部门获得相关信息,因此在王冰担任龚建平律师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他便成为媒体争相采访的对象。王冰说,龚建平一案受到公众和媒体的关注,是件好事。但是司法介入后,应当按照法律的程序来进行。龚建平有没有罪?是什么样的罪?都应当建立在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证据的确证下,经过审判才能确定。媒体和公众的关心非常重要,但是需要冷静、严谨。媒体的监督作用相当重要,但是正因如此,就更要注意自己对公众导向的特殊作用,在文字报道、事实披露上一定要以法律为准绳,真实、公正、客观。他举例说,最近有的媒体在头版头条的位置上把标题做成“抄龚建平的家!”,鼓动缺乏法制约束的行为,后果是可怕的。 他认为,记者一是要有责任感,二是要公正客观。就像足球裁判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一样,新闻媒体也要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来引导受众。对法律不完备的地方通过正确的报道,促使法律更加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