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希望得到500万美元的保证金,可国际足联却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了我们的要求,如果没有任何保证,比赛前广告牌又没有卖出,我们将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昨天在谈到2003年女足世界杯的6块供应商广告牌的销售问题时,2003年女足世界杯中国组委会总协调员冯剑明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10月底,中国足协下属的“福特宝公司”被国际足联终止了明年世界杯场地广告的代理权,6块主供应商广告牌的销售代理权被国际足联临时交予日本电通公司以及香港的山城公司。目前,中方已经为每块供应商广告牌标了价——120万美元/块至150万美元/块。国际足联认为中方要价过高,但冯剑明表示:“我们还会进行相关的洽谈,不过我们的要价绝不会低于120万美元。” 在解释国际足联“不用福特宝”的原因时,冯剑明也是颇为无奈:“国际足联认为从2000年罗马会议确定中国为本届女足世界杯主办国以来,福特宝在具体的运作上没有达到国际足联的要求。”冯剑明还透露出另一重要原因,“说真的,关键我们福特宝的实力名气还是不够,国际足联认为福特宝不是涉外公司,又没有什么名气,他们自然不信任。” 事实上,本次女足世界杯中方实际收入中份额最大的就是6块主供应商广告牌的销售,而其中两个公司还要从中收取10%的服务费以及15%的代理费,中方只能得到75%。提到这儿冯剑明一脸忧虑地说:“整个商务开发都是国际足联说了算。他们认为保证金的事情史无前例,所以我们也没辙。要是卖不出去,我们只能受损失。我们无法制约这两个公司。6块供应商的广告必须捆绑式销售,最少也要两块两块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