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2月20日电比赛监督、裁判员和技术调研员执法一场甲A、甲B或足协杯赛,到底能拿多少津贴?这个问题非常神秘。在今天召开的比赛监督培训班上,记者看到了中国足协下发的“关于2002年全国足球甲级队A组、B组联赛及中国足协杯赛比赛监督、裁判员、技术调研员开支标准”的规定。文件中详细罗列了各项开支费用和标准,除去交通、住宿、伙食、长途电话、工作津贴等费用,一名甲A主裁判能拿到1000元的“劳务费”,吹甲B的则拿800元。 中国足协在每场比赛中都将派出1名比赛监督、4名裁判员和2名技术调研员,裁判包括主裁判、助理裁判和第四官员。在交通方面,比赛监督和裁判员自出发地到赛区的往返机票、保险费、机场建设费、出发城市往返机场的市内交通费,均为实报实销;住宿标准为每个标准间250元,比赛监督1间三天,裁判2间2天;伙食方面,每人每天的费用为200元;比赛监督的住房可以开通长途电话,并有50元的话费。在工作津贴方面,甲A联赛和足协杯赛的标准为:比赛监督700元、裁判1000元、助理裁判及第四官员各700元、技术调研员各200元;而甲B联赛的标准略低,比赛监督600元、裁判800元、助理裁判及第四官员各600元、技术调研员各200元。此外,工作津贴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部分应依法纳税。(记者邵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