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上海静安区法院,对“范志毅赌球案”正式开庭审理。但双方在庭审调查中的意见分歧很大,法庭的调解努力终归于失败,不久可能直接宣判此案。 昨天,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是三点:一、如何看待这个争议,是看一篇文章还是一组报道?二、也是双方分歧最大的一点,那就是这篇文章把范志毅的名字点了出来,这是否对范志毅的名誉权造成了伤害?三、如何看待这组报道? 此次庭审,上海市公证处为东方体育日报社做了两个公证,东方体育日报代理律师富敏荣认为,这将是他们最后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一、原来各个媒体上提到“某国脚涉嫌赌球”,为此,东方体育日报找了15个球迷询问,他们都认为那个球员就是范志毅;二、他们同时也认为东方体育日报的文章的确是属于一组文章,而不是单独各不相关的文章。这应该说是对《东方体育日报》比较有利的方面。 据了解,昨天在法庭上已经完成了调查和庭审过程,法院的意见是希望能调解解决,但鉴于双方的观点相左,所以调解实际已经失败,只能等下次开庭时,直接宣判。 此案的起因是,世界杯中国队与哥斯达黎加队的比赛结束之后,某专业体育报刊登了一篇“某国脚涉嫌赌球”的文章。据称此文刊出后,很多读者认为文中所指国脚是上海球员范志毅,并纷纷打电话到《东方体育日报》编辑部,该报遂于6月16日到20日之间先后刊登了“中哥之战范志毅涉嫌赌球”等4篇系列报道。范志毅认为《东方体育日报》6月16日的报道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便委托律师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中国足球的历史上,曾有多次媒体被告案,但判决结果都是以媒体败诉而告终,这也使这个案件更加引人注目。(孙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