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赛区委员会、甲级俱乐部: 2002年11月3日全国足球甲A联赛第26轮第177场山东鲁能泰山队与北京国安队比赛,根据比赛监督及裁判员的报告,当上半时临近结束时,山东鲁能泰山队打入一球,几名北京国安队员认为此进球越位在先,此时北京国安队主教练彼德洛维奇试图冲向场地,被北京国安队领队、翻译及时加以劝阻,彼德洛维奇的不冷静行为干扰了第一助理裁判和裁判员的工作,被裁判员罚令离场。在上半时比赛鸣哨结束后,北京国安24号队员巴辛,将球踢向场地中圈。 为严肃比赛纪律,加强俱乐部管理,要求北京国安俱乐部严格对外籍教练员和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同时进行内部整顿,并于11月8日前将整顿报告上报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二年十一月六日 足纪字(2002)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