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足协20日举行的国内足球经纪人研讨会上,根本没有某些媒体曾提及的“中超外援非国脚免入”一事。中国足协注册办公室负责人马成全说:“我不知道媒体的消息从何而来。作为中国足协注册办的工作人员,我从没听说过这种说法,这次会议也完全没有提到这个问题。” 在会议召开前曾经风传,会上将就2004年是否实行外援资历限定,即外援必须要有在国家队服役的经历的问题进行讨论。目前,甲A中的外援多是三四流水平,真正的现役国脚只有佐拉和埃里两人。拿着高出国内球员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工资的外援中不乏水货,这与经纪人和俱乐部操作的不规范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在筹划中超的过程中,有人为解决这一难题提出在中超联赛中明文规定引进的外援必须是现役国脚或是前国脚的想法,以使俱乐部的引援资金用在刀刃上。 参加会议的16位经纪人在被问及此事时都表示,没有从官方听说。一位经纪人在评价这个设想时认为,短时间内还不太可能实现,“就中国足球目前的水平而言,真正好的国脚级球员是不可能来的,一是我们出不起上千万美元的转会费,二是就是出得起人家也不愿意来。现在我们引进外援的价位最高也就在几十万美元,这样的价钱是不可能引来高水平国脚甚至是前国脚的,外援的水平必将受到限制。要是限定必须是国脚或前国脚,那弄不好就只能去找足球不发达国家的国脚了,这等于是自己束缚自己了。所以我认为,提高外援水平的关键不是先设定个‘国脚’的框框,而是要规范经纪人市场,最大限度地保证物有所值。足球强国的二流球员照样在中国足坛有竞争力。要说中国乒乓球联赛有这样的规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中国足球这样规定就太理想化了。” 此次会议的内容有五项:学习新的《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及转会规则》;下发《中国足球协会球员经纪人管理办法》和《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总结今年涉外转会工作;布置明年的涉外转会工作;球员经纪人注册工作。 附:《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有关内容:第十九条第二款运动员转会采取挂牌、摘牌方式。球员转会为每年两次。甲级联赛结束后为第一次转会,甲级联赛第一循环比赛结束后为第二次转会,当年未参加甲、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含已报名而未上场的运动员)可列入第二次转会名单。每个俱乐部每年最多只能从国内转入七名运动员,其中第一次转入的运动员不超过五名。在签定转会合同期间,被列入转会名单而未被摘牌的运动员,可自寻转入俱乐部。球员申请转会、申请转会报名截止、确定转会名单等的具体时间,将依照中国足协当年下发的运动员转会通知执行。 (体育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