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日报09月19日讯(记者胡锐凯)昨日,范志毅状告上海文新集团下属东方体育日报社侵犯名誉权一案在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开庭。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到庭,只有双方委托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唇枪舌战。静安区法院试图通过庭外调解手段来解决这件事情,但遭到了范志毅代理律师的拒绝。同时双方律师对打赢这场官司都抱有很大的信心,法院择日开庭宣布最后的判决。 ★新闻背景 世界杯中国队与哥斯达黎加队的比赛结束之后,某报刊登了一篇“某国脚涉嫌赌球”的文章。据称此文刊出后,很多读者认为文中所指国脚是上海球员范志毅,并纷纷打电话到《东方体育日报》编辑部,该报遂于6月16日到20日之间先后刊登了《中哥之战范志毅涉嫌赌球》、《范九林:我儿子没赌球》、《范志毅郑重声明》、《真相大白:范志毅没有赌球》4篇系列报道。范志毅认为《东方体育日报》6月16日的报道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便委托律师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富敏荣 东方体育日报社的代理律师富敏荣认为,范志毅打这场官司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在耍大牌脾气,是一种恩将仇报的行为。”富敏荣认为东方体育日报社6月16日到20日刊登的一系列文章是在为范志毅挽回名誉,而并不是在侵犯他的名誉。他说:“法律必须尊重新闻的客观规律,那就是真实。真实分为三种,有客观的真实,有法律的真实,还有新闻的真实,这三种真实是有分别的。我们刊登的文章是符合新闻的真实的。新闻工作者按照新闻规律办事,并不一定接近法律的真实,就像客观的真实不一定就是法律的真实一样。”昨天,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是三点:一、如何看待这个争议,是看一篇文章还是一组报道。二、也是双方分歧最大的一点,那就是这篇文章把范志毅的名字点了出来。三、如何看待这组报道。富敏荣认为“整组报道都是在为范志毅洗刷罪名。”此次庭审,上海市公证处为东方体育日报社做了两个公证,富敏荣认为这将是他们最后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一、原来各个媒体上提到“某国脚涉嫌赌球”找了15个球迷,他们都认为那个球员就是范志毅;二、认为东方体育日报的文章的确是属于一组文章,而不是单独的文章。最后富敏荣说:“法律根据什么判定对方是否侵犯了你的名誉权是看是否造成了公众对你评价的降低,而不是他范志毅觉得受伤害了就算。” 记者胡锐凯 聂鸿胜 范志毅的律师聂鸿胜对此案即将进行的直接判决结果表示了相当的乐观,他表示:“我们赢的可能性很大。”聂律师说,被告方在此前通过第三方,也就是其他报纸对他们报道范志毅案的初衷作了澄清,有道歉的意思在,但我的委托人不能接受这样形式的道歉。“虽然对方从动机上,从新闻规律上提出了多种解释,但我的委托人认为,是被告首先点了范志毅的名,不管他们的报道是不是一组报道,问题在从法律上的确构成了对原告的伤害。法院的意见是希望能调解解决,但鉴于双方的观点相左,所以调解实际已经失败。下次开庭应该是直接判决,我相信对我们有利。”记者胡锐凯为胜利祈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