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北京专电 综合几天来的消息表明,公安机关对龚建平一案侦查预审的进展顺利,已经初步掌握了龚建平利用执法联赛的机会,收取他人钱、物的犯罪事实,但具体的数额还有待进一步的核实。估计在法律允许的37天拘留期满后,公安机关可能会提请检察院逮捕龚建平,以获得法律给予的7个月时间继续侦查审问。
龚建平一案从法律上讲是“对核犯罪”,即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结果要吻合。如果龚建平所承认的一些情况和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结果不吻合,例如,其他俱乐部不承认曾经给过他钱或物,这个事实就不能成立。据了解,公安机关目前可能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京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