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近日对富有中国特色的足球运动员转会制度提出了新的改良主张,在这次总经理联席会上也将作公开通报。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摘牌后双方俱乐部的“扯皮”有了约束,摘牌俱乐部将承担更多的风险。
新规定包括,摘牌俱乐部在摘牌后的规定时间内,未与挂牌俱乐部签定转会协议并未支付转会费的,该俱乐部将被取消下一年度运动员引进资格并根据情况扣除该俱乐部当年所交联赛保证金;而参加转会摘牌俱乐部,在摘牌前须交纳摘牌保证金,如未出现违规情况,运动员转会完成后保证金退回。
本报专稿/记者陈海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