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0月11日消息:虽然昨天美国各大体育媒体都纷纷报道休斯顿火箭和姚明签约,合同为4年1780万美元。但按照NBA的惯例,只有火箭收到姚明签字的合同,才算是正式签约的完成。所以,当记者向火箭方面求证时,火箭表示无可奉告。 这是一份持续时间为四年的合同,第一个赛季即2002-2003赛季姚明的薪水将近386万美元,四年薪水总金额为1780万美元。报道称,这是NBA历史上最为优厚的新人合同。 其实,这份合同薪水的保证时间只有三年,因为火箭拥有第四年的选择权,具体解释就是:假如姚明的表现很糟糕,那么三年结束之后,火箭有权利放弃姚明。换言之,如果姚明的表现很好,火箭就有第一优先与他签第四年合同的权利,即使姚明不愿意也不行。这就是NBA球队与他们的第一轮选秀新人“3+1”的签约模式,是在1999年的劳资会议上议定的,并非对姚明有“特殊照顾”。 虽然姚明来到NBA还必须经历一道手续———中国篮协的放行信。但这个问题没有让火箭和经纪人担心,因为中国篮协早已表态说他们肯定放行姚明,现在看来,这只是个时间问题,篮协最迟会在亚运会结束后给火箭一个答复。 很可能在未来一个礼拜内,已经和姚明准签约的火箭会正式宣布他们和姚明的签约。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