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5日消息:被中国足协取消2002年注册资格和2002、2003年转会资格的原四川绵阳俱乐部球员王锋,昨天在大连向新闻界表示,将以侵犯劳动权为由起诉中国足协。 据新华社消息,王锋一旦实施诉讼,将是继广州吉利集团和长春亚泰俱乐部之后针对中国足协对甲B假球事件处理提起的第三起诉讼。 王锋和其代理律师辽宁韬论律师事务所主任讷建宏表示,中国足协的处罚决定以取消注册资格和转会资格的手段,侵犯了王锋依照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劳动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王锋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撤销处理决定中对王锋的处罚,赔偿王锋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2001年10月16日,中国足协发布处罚决定,以“严重违反体育公平竞争精神,严重损害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由,对5支甲B球队及球员、教练进行处罚,王锋所在的四川绵阳队被降入乙级,同时他本人被取消2002年注册资格和2002、2003年转会资格。 王锋昨天在他自己开办的“11:2时尚吧”表示,他本人与假球没有任何关系:“像我这样刚到四川绵阳的队员,人生地不熟,怎么会和假球联系在一起呢?对成都五牛队那场比赛,我是首发上场的,但是只踢了30分钟就被教练员换下。在场上我兢兢业业,五牛队后卫李红军的罚下,就是因为我的突破造成的。当教练员换我下来时,我十分不满,因为我很想在场上好好踢球,为此我还和教练员争吵了几句,这些都有比赛录像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