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毅状告上海文新报业集团《东方体育日报》侵犯其名誉权一案昨天上午在上海静安区法院开庭。由于范志毅坚决拒绝调解,因此本案如何收场只能等待最后判决。据悉,法院将在10月中旬前公布判决结果。 范志毅拒绝庭外和解 世界杯期间,某报刊登了一篇“某国脚涉嫌赌球”的文章。据称此文刊出后,很多读者认为文中所指国脚是上海球员范志毅,并纷纷打电话到《东方体育日报》编辑部,该报遂于6月16日到20日之间先后刊登了“中哥之战范志毅涉嫌赌球”、“真相大白:范志毅没有赌球”等系列报道。范志毅认为《东方体育日报》6月16日的报道侵犯了其名誉权,便委托律师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后,《东方体育日报》曾委托律师对范志毅的家人及律师多次提出庭外和解,均遭到其本人的拒绝。 是否名誉侵害还无定论 法庭上,原告方认为,该报传播和扩散了对原告不利的谣言,构成侵权。但被告方认为,报道的措辞是“有人说‘范志毅涉嫌赌球’”,尽管赌球一事不符合客观真实,但报道是真实的。其次,原告认为,该报在报道中点名,严重损害了其名誉。被告则认为,“点名”与否不是侵权案要件之一,被告律师进行了一系列民意测验,证明大部分读者在阅读了“某报”最初的报道后,已认为“某球员”指的就是范志毅,并将测验结果进行公证后作为证据出示。被告还认为,该报道是一组求证式的连续报道,旨在求证后澄清事实,因此是否构成名誉侵害还有待商榷。 与此同时,范志毅还在等待和邓迪的官司结果。由于一些法律程序上的问题,加之邓迪办事效率极低,现在看来要再等几天才会见分晓。(刘晓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