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上海的法院工作效率是相当快的,上周五范志毅把诉讼状递进静安区人民法院的当天就立案了,当然这与被告是平面媒体、对于证据的收集非常方便也有关系,在范志毅递交的诉状中,最显目的证据就是今年6月16日那天的《东方体育日报》。但由于之后两天是双休日法官们都要休息,所以案卷暂时还没有送到具体承办法官的手上,因此《东方体育日报》方面声称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也是可信的。 据悉,这道程序将在今天开始的5天内完成,由于范志毅状告《东方体育日报》应属民事案,又由于范志毅本人就是个焦点人物,考虑到这些因素静安区法院将派民庭的一名资深法官来接手这个案子,今天法院方面将召开会议决定具体人选。 静安区法院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由于这桩案子绝对是个敏感问题,在上周五下午召开的例行会议上,有关领导除了老生常谈地说些平时大家应该注意的事项外,还专门提到了那天刚送进去的范志毅案子,向手下众多法官重申了保密的纪律。该人士说:“现在我跟你也仅是私下聊聊,估计明天这件事对新闻界肯定是封闭的,到了某个承办人(具体承办法官)手上他也肯定会拒绝记者采访。” 目前我们无法知道这起案件的走向是怎样的,比如说是否有领导插手过问、比如说是否某一方突然服软变卦,不过按照法院审理民事案的一般时间规律,最起码36天后这桩案子才会有个大致眉目。 据介绍,在案卷移交到民庭具体承办法院的5天内,民庭会把原告的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以及开庭通知(即俗称传票)发给被告。之后的30天是被告活动的时间,被告可以在这段时间里针对原告的诉状收集资料,尽可能多地向法院提供反驳原告的证据。其实这也是原、被告双方相互交换证据的一个过程。 这样过了36天后法院将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当庭就事实进行陈述。法院方面可以当庭判决,也可以择日判决。 当然,如果某一方能提供新证据的话,类似的庭审还会被拖延。“无论对于原告、被告哪一方来说,每一场官司都是消耗精力的疲劳战。”静安法院的那位人士这样对记者说。 |